她说:
“新牧哥哥,我为了你读书,为了你考功名,付出了所有。可是你,为何要做贼呢?”
刘新牧的眼睛里溢出了泪水,多少年沙场征战流血不流泪的铮铮铁汉,他哭起来就像个孩子,以至于守军都不忍心砍断他足下的云梯。
“新牧哥哥,姑姑若是泉下有知,她也会哭的。”
刘家虽然不是累世公卿、世代簪缨的人家,但刘家祖上出过官老爷,出过武将,忠君爱国的道理,刘家的子弟还是听过的。
亡母久贫,亦不愿他上山去做马匪,却不知道他今日,竟然做了反贼!
“新语,你听哥哥说,成王败寇,等郑家赢了,哥哥就是功勋卓著的大将军!”刘新牧又伸手去够白衣少女刘新语的脚腕。
“哥哥,新语的身子脏了就是脏了,你的立场反了就是反了。”刘新语一脸笃定。
她心中对刘新牧有过太多的憧憬与期待,曾经他是那样张扬又明媚的少年;曾经他帮村子里的人赶走马匪,追回牛羊;曾经他在亡母病榻前立誓:此生都不会做马匪。
正道太难,官场太过阴暗与坎坷,终于叫用光了表妹给的盘缠的刘新牧做了郑家的犬牙。
他有钱了,有权了,再寻刘新语时,却再没能从他们生活的村落里找到那个天真美丽的表妹。
那个时候,刘新语已经是万花楼的头牌,那个时候她觉得值得,无论她付出怎样的代价,只要她心中的少年能够有机会追寻他想要的出人头地,一切就都值得。
直到,有人告诉她,刘新牧,他做了走狗,做了帮凶,做了反贼。
那一刻,刘新语觉得自己很肮脏,比她把自己的**卖给一个满身肥肉的老倌的时候,都要肮脏百倍千倍。
因为,她的肮脏,一下子就全没有了意义。
如今这个人,还要用成王败寇的道理,来为自己找借口,来说服她,也说服他自己。
刘新语觉得,世间最肮脏的不是她,而是他啊!
她扭过头,对崔安屿说:
“崔大人,城里只有一万的百姓和八千的守军,其实你不应该留下的,但是你却留下了。你是一个好官。”
然后她一把撕开了自己最后的遮蔽物,那枚鲜艳的肚兜飘扬在冬日的寒风中,一下子就飘了好远,好远。
她是刘新牧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子,她要用**的身子,让世人看见,反贼大将的肮脏。
她在最宝贵的年纪失去的最宝贵的东西,她要刘新牧赔!
崔安屿松手去扯肩上染血的披风,他乱了,总要拿什么东西去包裹她**的身躯,总要拿什么东西去挡住千万男人近乎疯狂的眼神。。。。。。
然而就在他松手的刹那,她毫不犹豫地一跃而起,跳了下去。。。。。
刘新牧伸手,血泪迷了他的耳目,终究他什么也没有抓住,一片布帛都不曾。
崔安屿闭了眼,刘新牧的罪孽,也是他的罪孽,如果他不曾告诉她的话。。。。。。
事到如今,他只能相信那个人说的:为了正义的牺牲,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