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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理第四(第9页)

(54)尤物:特出的人物。

(55)荆叔:即荆轲(?—前227),战国卫人,又称荆卿,名庆卿,为燕太子丹门客,受命至秦刺秦皇,刺杀没成功而被杀。

(56)第:次序。此指品第,即评论并分裂人才等次。又叫第目。

(57)第目之度:排列名次的标准。第目,品第、品目。

效难(1)第十一

盖知人之效有二难:有难知之难,有知之无由得效之难。

何谓难知之难?人物精微,能神而明,其道甚难,固难知之难也。是以众人之察,不能尽备(2)。故各自立度,以相观采。或相其形容,或候其动作,或揆其终始,或揆其儗象(3),或推其细微,或恐其过误,或循其所言,或稽其行事。八者游杂(4),故其得者少,所失者多。是故必有草创信形之误(5),又有居止变化之谬。故其接遇观人也,随行信名,失其中情。故浅美扬露(6),则以为有异。深明沉漠(7),则以为空虚。分别妙理(8),则以为离娄(9)。口传甲乙,则以为义理(10)。好说是非,则以为臧否。讲目成名(11),则以为人物。平道政事,则以为国体。犹听有声之类,名随其音。夫名非实,用之不效。故曰,名犹口进(12),而实从事退。中情(13)之人,名不副实,用之有效。故名由众退,而实从事章,此草创(14)之常失也。故必待居止,然后识之。故居视其所安,达视其所举,富视其所与,穷视其所为,贫视其所取。然后乃能知贤否。此又已试,非始相也(15)。所以知质,未足以知其略,且天下之人,不可得皆与游处。或志趣变易,随物而化。或未至而悬欲,或已至而易顾(16),或穷约而力行,或得志而从欲。此又居止之所失也。由是论之,能两得其要,是难知之难。

何谓无由得效之难?上材已莫知,或所识在幼贱之中,未达而丧。或所识者,未拔而先没。或曲高和寡,唱不见赞(17)。或身卑力微,言不见亮(18)。或器非时好,不见信贵(19)。或不在其位,无由得拔。或在其位,以有所屈迫。是以良材识真(20),万不一遇也。须识真在位,识百不一有也。以位势值可薦致之(21),宜十不一合也。或明足识真,有所妨夺,不欲贡荐。或好贡荐,而不能识真。是故,知与不知,相与分乱于总猥(23)之中。实知者,患于不得达效。不知者,亦自以为未识。所谓无由得效之难也。

【注释】

(1)效难:难以推荐。效:呈献。此指推荐。

(2)尽备:即面面具到。

(3)揆:测度。儗象:比拟、模拟。儗作拟。

(4)八者:指形容、动作、终始、儗象、细微、过误、所言、行事这个方面。游杂:混杂而无一定的标准。

(5)草创信形之误:由初次印象而产生的印象之误。即先入之见的误差。

(6)浅美扬露:在外部张扬的肤浅才能。浅美:肤浅的才能。

(8)妙理:精妙的理论。

(9)离娄:人名,又作离朱,古之明目者,据说能视于百步之外,见秋毫之末。《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10)甲乙:等次,次序。义理:研究经义探求明理的学问。

(11)讲目成名:讲评第目,排列名次。

(12)名犹口进:名声随着口头流传而显扬。犹,同“由”。

(13)中情;内心的思想感情,此指内有才能外表不显。

(14)草创:凡事初设均称草创。此指最初接触。

(15)已试:已做过考察。《论语卫灵公》:“子曰;务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右所试矣。“始相:最初的印象。

(16)悬欲:未作决定。犹豫不决。易顾:改变方向。

(17)曲高和寡:出处战国楚《对楚王问》:“引商刻羽,杂以流征,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指曲调高雅,能跟着唱的人就少。用来比喻知音难得。唱:通倡,倡导,长声高呼。赞:赞美颂扬。

(18)亮:辅助。

(19)信贵:信任、重视。

(20)良材识真:即能识真良材者,意为伯乐难得。

(21)以位势值可薦致之:而以地位权势情况出众而推荐上来者。

(22)贡荐:荐举。

(23)猥;杂滥

释争第十二

盖善以不伐为大,贤以自矜为损(1)。是故,舜让于德而显义登闻,汤降不迟而圣敬日跻(2)。郄至上人而抑下滋甚,王叔好争而终于出奔(3)。然则卑让降下者,茂进之遂路(4)也。矜奋侵陵者,毁塞之险途也。是以君子举不敢越仪准(5),志不敢凌轨等。内勤己以自济,外谦让以敬惧。是以怨难不在于身,而荣福通于长久也。彼小人则不然,矜功伐能,好以陵人。是以在前者人害之,有功者人毁之,毁败者人幸之。是故,并辔争先而不能相夺,两顿俱折而为后者所趋(6)。由是论之,争让之途,其别明矣。

然好胜之人,犹谓不然。以在前为速锐,以处后为留滞,以下众(7)为卑屈,以蹑等(8)为异杰,以让敌为回辱(9),以陵上为高厉。是故,抗奋遂往,不能自反也。夫以抗遇贤,必见逊下(10)。以抗遇暴,必构敌难。敌难既构,则是非之理必溷而难明。溷而难明,则其与自毁何以异哉?且人之毁己,皆发怨憾而变生舋也:必依托于事,饰成端末(11)。其于听者,虽不尽信,犹半以为然也。己之校报(12),亦又如之。终其所归,亦各有半。信著于远近也。然则交气(13)疾争者,为易口而自毁也。并辞竞说者,为贷手以自殴。为惑缪岂不甚哉?

且两贤未别,则能让者为隽矣。争隽未别,则用力者为惫(16)矣。是故,蔺相如以回车决胜于廉颇(17),寇恂以不斗取贤于贾复(18)。物势之反,乃君子所谓道也。是故,君子知屈之可以为伸,故含辱而不辞。知卑让之可以胜敌,故下之而不疑。及其终极,乃转祸而为福,屈雠而为友。使怨雠不延于后嗣,而美名宣于无穷。君子之道,岂不裕乎。且君子能受纤微之小嫌,故无变斗之大讼。小人不能忍小忿之故,终有赫赫之败辱(19)。怨在微而下之,犹可以为谦德也。变在萌而争之,则祸成而不救矣。是故,陈馀以张耳之变(20),卒受离身之害。彭宠以朱浮之郤(21),终有覆亡之祸。祸福之机,可不慎哉!

是故,君子之求胜也,以推让为利锐,以自修为棚橹(22)。静则闭嘿泯之玄门(23),动则由恭顺之通路。是以战胜而争不形。敌服而怨不构。若然者悔吝(24)不存于声色,夫何显争之有哉?彼显争者,必自以为贤人,而人以为险诐(25)者。实无险德,则无可毁之义。若信有险德,又何可与讼乎?险而与之讼,是柙兕而撄虎(26),其可乎?怒而害人,亦必矣!《易》曰:“险而违者,讼。讼必有众起。”《老子》曰:“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是故,君子以争途之不可由也。

是以越俗乘高(26),独行于三等之上。何谓三等?大无功而自矜,一等。有功而伐之,二等。功大而不伐,三等。愚而好胜,一等。贤而尚人,二等。贤而能让,三等。缓己急人,一等。急己急人,二等。急己宽人,三等。凡此数者,皆道之奇,物之变也。三变而后得之,故人莫能远也。夫唯知道通变者,然后能处之。是故,孟之反(27)以不伐,获圣人之誉。管叔(28)以辞赏,受嘉重之赐。夫岂诡遇(29)以求之哉?乃纯德自然之所合也。

彼君子知自损之为益,故功一而美二。小人不知自益之为损,故一伐而并失。由此论之,则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让敌者,胜之也。下众者,上之也。君子诚能睹争途之名险,独乘高于玄路,则光晖焕而日新,德声伦于古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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