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忘不了最后一夜见圣母的情景。当然这种忘不了,如果不是第二天他知道她自杀了,也就不复存在。
因为当时他的确没有留意到。
他如今仔细回想着每一个细节,他明白了她那少有的安详宁和,那种忘却一切烦恼的超脱。
那个夜晚,她是那么可亲可爱,对待他就如一个母亲对自己的孩子。
他记得她看自己的眼光。他给她讲了米凯·杜兰错误地在斯果根投资的事时,她笑了,轻松且愉快,没有一点往日的豪放。
显然,她心满意足地享受着眼前的一切,他当时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
他以为她已经放弃了对他的爱情,恼人的爱情不存在了,轻松的友谊即将开始了!他想到这些,心里非常高兴。
他们在门口告别。
她低下头,吻了他的手。他感到有点意外,显得不大自在。
如今回想起来,回想起那种嘴唇接触手背的感觉,他心里非常难受,太笨了!她那是在和自己永远地告别啊!
她沉静地面对毒日头的那个夜晚一开始,就已经下定了去死的决心。
如果毒日头早一点体会到这一点,就算自己还没沾染上爱情这种传染病,他也会娶她的。
当然,他知道她有强烈的自尊心,不会接受施舍的婚姻。他无论如何是救不了她的!
她得了病,这种病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死亡。
当时,她惟一的希望是他也染上这种病,可他没有。即使染上了,也一定是弗丽达或者别的什么女人传给他的!
有个叫达华滋的大学生,在波纳若湾投资,获利颇丰。老杜立特的女儿波泰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可他却偏偏染上了格根哈马的大矿务专家瓦尔顿上校的妻子。
这样,就出了三个疯子:达华滋以实有价值的十分之一将矿产卖光;上校妻子则牺牲了地位、颜面和优裕的生活,上了一只无篷船沿育空河而下,私奔去了。
瓦尔顿上校则驾上另外一只无篷的船,在后面疯狂地追赶……
这就是爱情,它可以毁灭男人与女人打乱一切秩序,让善良的女人堕落甚至自杀,让事业有成的男人变成无赖甚至去杀人!
女人真是可怕的生物,她们情火旺盛,为了爱情敢于做出一切。她们并没有因为圣母的不幸而退缩,甚至更大胆地向毒日头伸出了手臂。
是啊,就是他并不富有,只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三十岁的男人,身强体健,相貌堂堂、性情和善,也会成为女人们追逐的对象。
何况,在他这些天生的优点以外,还有那么多传奇故事、天文数字的财产,这已足以让任何一个未婚的女人用愉快的目光来打量他了。
已婚的女人的打量就不必说了。
这对别的男人来说,大概难以抗拒,前程必毁,对于毒日头则只是让心中的恐惧更甚。
于是,他不再接受有机会碰到年轻女人的家庭的邀请,也不再去有舞厅的酒店喝酒,他更多地去赴单身汉们的饭局,或到鹿角酒店去喝一杯。
因为鹿角酒店没有舞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