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惨烈的文字狱
乾隆皇帝除了销毁“违碍”的图书,窜改古人作品中不利于他统治的文字之外,又大兴文字之狱,以达到消灭异己人士与钳制思想的目的。文字狱就是在作家的出版品或论著中找文字上的麻烦而定罪,甚至是些望文生义的,或任意罗织的文字罪状。文字狱不是清朝首创的,在中国专制政体下早就有文字狱案了。史学家司马迁与魏收等人都是文字狱案的受害者,专制皇帝常用这种方法来震慑官员与知识分子。不过文字狱发展到清朝,变得更为残酷激烈了,受害者不仅是当事人,家族与关系人有很多都会被牵连上。而且又形成一种告讦之风,很多人为了报私仇或谋私利而告发别人造成文字大狱。更不幸的是,文字狱多了,被杀的人多了,读书人不敢写时论相关的文章,特别是与民族有关的文字,这样使得人民思想受抑制,乾隆朝的情形正是如此。
乾隆即位后,一度因为标榜中道,造就自己宽仁的形象,曾经对思想文化界采取过比较宽松的政策;但是后来为了打击朋党,特别是鄂尔泰与张廷玉两党人士的斗争,皇帝开始借孙嘉淦奏稿案与胡中藻的《坚磨生诗钞》案,以文字的缘由整肃思想、震慑官员了。到乾隆三十年代之后,更因强化专制,伸张皇权,大兴文字狱案,无论是择词不精、引用不当,或是无意发出牢骚抑郁,甚至连文墨都不通的人,一经告发,都被定罪,有些还弄得家破人亡,惨烈的情形超过前代。知识分子生活在浓重的恐怖气氛中,而君主的专制**威高涨到了极致。乾隆朝的文字狱为数在百件之上,不能一一列举,现在分几类略述如下:
第一,因打击反清反满思想而兴的文字狱。乾隆时代不少人因写诗作文而被指为思想反动,有反清复明的意图。像胡中藻《坚磨生诗钞》里有“一世无日月”一句,被断章取义地解释为怀念明(日与月合而为明)朝。“一把心肠论浊清”被看作是在大清国号上加上“浊”字,心存侮辱。徐夔述的《一柱楼诗》里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句以及咏正德杯诗写出“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二句,都是不敬大清,甚至在诅咒大清,想要一举“去”掉清朝政权,而且“壶(胡)儿”更是影射满族。徐夔述“狂诞悖逆,实为覆载所不容”。钱谦益著作很多,经人告发在他的《初学集》与《有学集》中有“不辨科斗文,神官为我读”、“青衣苦效侏萸语,红粉欣看回鹘人”,被认定是对满族语文的讽刺文字;又有“先祖岂知王氏腊,边人不解汉时春”以及“歌舞梦华前代恨,英雄复汉后人思”等等,都有诋毁清朝之意。钱谦益死后百年还被清算,可见当时文字狱之可怕。其他如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因“鸣”与“明”同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戴移孝《碧落后人诗集》中有“长明宁易得”、李驎《虬峰集》中有“翘首待重明”、安徽武生李超海在《武生立品集》里写了“大明进士”犯了忌讳。王沅《爱竹轩诗稿》内有“暗影‘日’‘月’二字,合成明字,藏于篇终,言其所思在明”,也被当作逆案查办。清初祝廷诤教儿子的《续三字经》课本里有“发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也是“系怀胜国”,“指斥本朝制度”,而他书中“未将本朝国号敬谨抬写”,意味着祝廷诤有反清意识。
还有记载说:山东刘遴等人刻印族谱,其中有以“卓尔源本,衍汉维新,希是如此,嘉毓统真”十六字为刘家子孙辈分排行的用字,这本是很多族谱书中常见的事;但是刘家族人不和,有人就告到官府,说什么“语句不经”、“匿祖别宗”,因而兴了一次文字之狱。山东的地方官也觉得他们“远引汉裔,殊属狂悖”,这个“汉”字不但代表刘家是汉朝刘邦的后代,还意味着他们是“汉”人的后裔,有反满之意。又有“发短何堪簪,厌此头上帻”以及有人以“守发”为名,都是反对剃发。“布袍宽袖浩然巾”则是反对清朝服饰的文字。类似捕风捉影的文字狱案还有很多,相信不少作家只是用词不妥,择字不精,结果几乎都得到一个处死的收场,而家人也被充军,甚至沦为奴隶了。
第二,因惩罚诋毁污蔑皇权而兴的文字狱。乾隆二十年浙江布政使彭家屏家纂修的族谱中把明神宗万历年号照旧书写成“历”字,没有敬避皇帝的御名“历”字,犯了大不敬罪。四十二年江西王锡侯编《字贯》一书,在序文中直呼康、雍、乾三位皇帝的名字,又删改了康熙皇帝御制的字典,“毫无尊君亲上之心”,当然判处死罪。四十三年河南一位裱褙店老板刘峨,为牟利裱褙了一批《圣讳实录》出卖,其实这是一份对考生有用的出版品,它告诉考生在考试作卷时那些字不能写必须回避,如康熙的名“玄晔”这两个字就不能写在试卷,或是雍正的御名叫“胤禛”就得改写成“禛”、“允”及“祯”、“正”字等等,当然乾隆的名字“弘历”更不能在文章里任何地方出现。由于《圣讳实录》里是刻着原名与改字对照参考的,原名刻上了当然就犯忌。刘峨根本是个不太通文墨的人,怎么向官方解释也没有用,最后被处斩而且家产也被充公了。四十五年,广西一位老生员吴英上书布政使希望改革一些地方政策,但他在书中写了“其德非不弘也”、“万斛之弘恩”二语,结果也以“叠犯御名”被判“凌迟处死”。胡中藻诗里有“老佛如今无病病,朝门闻说不开开”,乾隆降谕说:“朕每日听政,召见臣工,何乃有朝门不开之语?”至于胡中藻出过的试题“乾三爻不象龙说”,情势更严重了,被指为是恶意的人身攻击,因为乾隆认为:“乾隆乃朕年号,龙与隆同音,其诋毁之意可见。”另外,大理寺卿尹嘉铨年过七十,自称“古稀老人”,没有想到乾隆皇帝也称“古稀老人”,这也算触犯御名,构成“僭妄不法”的大罪。其他如山西王尔扬为父亲刻墓志铭上用了“皇考”二字被指为擅用“皇”字,“实属悖逆”。江苏韦玉振为父刊刻行述时,文字中有“于佃户之贫者,赦不加息”,也被斥责“身为廪生,乃敢用‘赦’字,殊属狂妄”。湖北秀才程明諲为人作祝寿文,内有“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两句,“创大业”被曲解为“做皇帝”,程明諲也就因“语言悖逆”被砍了头。乾隆后期,皇帝对一些小案子处理比较宽松,像墓志铭、行述里用字不当的也有只命令毁掉或重写就算了,但也要看他当日的情绪而定,反正生死大权是操在他手里的。
第三,因严禁臣民干政而兴的文字狱。乾隆为乾纲独揽,皇权不容别人侵犯,曾经贬杀过不少大臣,民间作乱向皇权挑战的更是罪无可赦。同样的他也以文字兴狱来严办那些想干预国家军政事务的人。乾隆十六年前后,社会上广泛流传一份以孙家淦名义写成的奏疏,并附有皇帝的朱批字样,内容是参劾当时朝廷中满汉大臣,连皇帝南巡也受到批评。这件事闹了一年多没有查出名目,后来杀了几个武官处分查办不力的大臣了事,干政的文字狱由此开始。
湖南人刘翱写了一本名为《供状》的建议书,谈到雍正年间“地方时事”,论及他对当时查缴违碍图书的一些看法。刘翱本来是一番好意,希望政府能采用,但是结果被斥为“以一介小民,辄敢妄谈国政”,实为“狂诞不法”,“不知安分守己”,被处以死刑。广西的吴英也是因写了一份三千字的策书,建议政府在赈恤饥民、革除盐商、保甲防盗、禁种烟叶、裁减僧寺等方面做些改革,结果被指为“不知安分”、“语涉狂悖”等等罪名,惹祸上身,落得个死刑的结局。湖南又有一位叫刘震宇的人,他花了不少时间,写成一份《佐理万世治平新策》,其中谈到关羽封号祀典应该贬抑、衣服制度需要变更等等问题,代理巡抚范时绶认为他“迹类疯狂”,没有从重处分。乾隆知道此事之后,甚为不满,以为“仅将该犯轻拟搋杖,甚属不知大义”。结果经过刑部调查,刘震宇被判了死刑,范时绶也受议处。
干政的文字狱可能以干涉到皇帝之皇后的事最为严重。乾隆三十一年,皇后那拉氏被幽禁死亡之后,显然引起社会大众的同情,十年之后有一位曾经在都察院当过书吏的人,名叫严譄,他突然向大学士舒赫德呈送了一份《请立正宫》的报告。当时是乾隆四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皇帝正在避暑山庄住夏,知道这件事后随即下令叫大学士阿桂、刑部尚书英廉等人“各秉天良,将此事实心查办”,结果严譄被处以立斩。两年后乾隆皇帝又东巡东北老家,经过锦县地方时,有一位秀才金从善也向皇帝上了一件呈词,要皇帝为那拉后一事下诏罪己。皇帝说:皇后犯了“自行剪发,则国俗所最忌”的大罪,“乃欲朕下罪己诏,朕有何罪而当下诏自责乎?”金从善当然处死。上面这些都还有凭有证的干涉政府行政案,胡中藻在诗集子里有“那是偏灾今降雨,况如平日佛燃灯”二句,从字面上看似乎是颂扬乾隆皇帝蠲免钱粮、赈济灾民善政的;但是大皇帝不那么想,他硬说:“朕一闻灾歉,立加赈恤,何乃谓如佛灯之难觏耶?”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从以上乾隆朝部分文字狱案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不少案子是望文生义、断章取义而起的;二、乾隆不但以文字兴案办活着的人,连死去的人也不饶过;三、掀起了家人、友人、仇家等的告讦之风;四、除当事人外,亲友、师生,甚至地方官都有受到牵连处分的。难怪多年之后,龚自珍还说:“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这样惨烈、无理的文字狱,除了表示专制君主有生杀予夺的**威以外,也使得一般人民安分守己,做个顺民,而知识分子则更是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只好写些徜徉山水的诗文,做些不关时事的纯古典学问研究了。言论被钳制,思想被禁锢,文化的活力与创造性当然也受到扼杀,这是乾隆朝文治的一大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