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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缘品第七(第7页)

智常礼拜致谢并从此侍奉惠能大师直至去世。

正文

僧志道,广州南海人也①。请益曰:学人自出家,览涅槃经十载有余,未明大意,愿和尚垂诲。

师曰:汝何处未明?

曰:诸行无常②,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③。于此疑惑。

师曰:汝作么生疑?

曰:一切众生皆有二身,谓色身法身也④。色身无常,有生有灭;法身有常,无知无觉。经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者,不审何身寂灭?何身受乐?若色身者,色身灭时,四大分散⑤,全然是苦,苦不可言乐。若法身寂灭,即同草木瓦石,谁当受乐?又法性是生灭之体,五蕴是生灭之用;一体五用,生灭是常。生则从体起用,灭则摄用归体。若听更生,即有情之类,不断不灭。若不听更生,则永归寂灭,同于无情之物。如是,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⑥,尚不得生,何乐之有?

师曰:汝是释子,何习外道断常邪见⑦,而议最上乘法?据汝所说,即色身外别有法身,离生灭求于寂灭。又推涅槃常乐,言有身受用。斯乃执吝生死,耽著世乐。汝今当知佛为一切迷人,认五蕴和合为自体相⑧,分别一切法为外尘相,好生恶死,念念迁流,不知梦幻虚假,枉受轮回⑨,以常乐涅槃,翻为苦相,终日驰求。佛愍此故,乃示涅槃真乐,刹那无有生相,刹那无有灭相,更无生灭可灭,是则寂灭现前。当现前时,亦无现前之量,乃谓常乐。此乐无有受者,亦无不受者,岂有一体五用之名?何况更言涅槃禁伏诸法,令永不生,斯乃谤佛毁法。听吾偈曰:

无上大涅槃,圆明常寂照。

凡愚谓之死;外道执为断;

诸求二乘人,目以为无作;

尽属情所计,六十二见本⑩。

妄立虚假名,何为真实义?

惟有过量人,通达无取舍。

以知五蕴法,及以蕴中我,

外现众色象,一一音声相,

平等如梦幻,不起凡圣见;

不作涅槃解,二边三际断。

常应诸根用,而不起用想;

分别一切法,不起分别想。

劫火烧海底,风鼓山相击,

真常寂灭乐,涅槃相如是。

吾今强言说,令汝舍邪见,

汝勿随言解,许汝知少分。

志道闻偈大悟,踊跃作礼而退。

注释:

①广州南海:即今天的广东佛山。

②诸行无常:世间一切现象与万物经常转变不息。这是佛法之根本大纲。与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同为三法印之一。

③寂灭为乐:远高迷惑世界之境地。此境地对处于生死流转不安的迷界众生而言,含有快乐之意,故称寂灭为乐。寂灭,是涅槃的语译。

④色身:指有色有形之身,广指肉身而言。但佛典中多用以指佛、菩萨的相好身,即相对于无色无形的法身,称有色有形的身相为色身。法身:又名自性身,或法性身,即指佛所说的正法、佛所得之无漏法,及诸佛所证的真如法性之身。

⑤四大分散:人们的肉身,就是由地、水、火、风之坚、湿、暖、动等性所构成的。此四大种性如果不调和,肉身就会散坏,即人的肉体将生病或死亡。

⑥涅槃:又译作泥日、泥洹、涅槃那等。意译为灭、灭度、寂灭、安乐、无为、不生、解脱、圆寂等。涅槃的字义,有消散的意思,即苦痛的消除而得自在。也就是灭生死之因果,渡生死之瀑流,达到智悟的菩提境界。

⑦断常:即断见和常见。断有灭绝之意,持此见者坚持人死之后身心断灭不复再生的邪见;常即永恒存在,持此见者坚持身心常住永恒不灭的邪见。

⑧五蕴:指构成一切有为法的五种要素,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蕴,意指积集,旧译作阴、众、聚,故五蕴又称五阴、五众、五聚。

⑨轮回:又作流转、死、生死轮回、生死相续、轮回转生、轮回、轮转等。谓众生由惑业之困(贪、嗔、痴三毒)而招感三界、六道之生死轮转,恰如车轮之回转,永无止尽,故称轮回。印度婆罗门教、耆那教等都采用这种理论作为它们的根本教义之一。佛教沿用了这个原则并作了进一步的发展,注入自己的教义。

⑩六十二见:指外道的六十二种错误的见解。这里泛指一切错误的观点。

二边三际:二边是指有、无二边;三际指过去、现在、未来三时,或指外、内、中间三处。

僧人志道,广州南海人。向惠能大师请教:“弟子自从出家以来,阅读《涅槃经》已经有十多年了,都没有明白经文大意,希望大师给予教诲。”

惠能大师问:“你是哪里不明白?”

志道说:“经中有这一句,‘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我对这一句疑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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