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公司驻外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
一、编制设置原则
分公司:营销经理、市场推广经理、用户中心主任、财务专员,其中财务专员由营销公司委派;可设导购代表、营销代表若干人(由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关费用按分公司费用分解及目标协议书约定执行);
办事处:营销经理、用户中心主任、综合管理员,其中综合管理员工资由营销公司负责;可设营销代表若干人。
二、分公司/办事处工作职能
各分公司/办事处是乐华空调营销公司的驻外销售机构,是企业向市场延伸的重要窗口,其管理直属于乐华空调营销公司。
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公司的利益履行如下职能:
1。分公司/办事处根据公司的年度营销方案,承担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并组织销售人员的二次任务分配。
2。分公司/办事处根据公司的任务指标,可按要求报招聘计划,经审批后,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组织、招聘、培训所需要的营销代表。
3。分公司/办事处负责当地市场的开拓、客户资源开发和管理。
4。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公司负责与当地客户的联系协调和销售业务的往来。
5。分公司/办事处负责对所辖区域乐华空调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处理客户和用户的投诉。
6。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组织、策划、执行公司在当地市场的产品宣传、品牌宣传、企业形象宣传,提升品牌和企业在当地的知名度。
7。分公司/办事处负责对当地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处理好公司在当地的公共关系,确保销售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8。分公司/办事处行使对公司在当地的财产的保护管理权,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
9。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及同行竞争品牌的营销动态。
10。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和负责各项资金回笼、费用结算工作。
三、分公司/办事处经理的职责
1。对本区域销售工作的管理
(1)代表分公司/办事处,接受公司分配给该区域的全年销售任务,并确保如期完成。
(2)分公司/办事处经理在接受公司分配的任务后,要认真分析研究市场,并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合理细分。
(3)负责作出全年销售工作计划,并对本区域的销售任务进行二次分配。将本区域的营销代表分区域、定任务,以书面形式呈交营销管理部作为全年工作考核依据。落实二次承包方案,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4)各分公司/办事处经理负责公司有关政策精神的传达和安排执行,督促本区域营销代表的工作,定期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同时指导、帮助营销代表提高业务水平。
(5)各分公司/办事处经理行使对该分公司/办事处的管理权,按有关规定统筹好分公司/办事处的营销代表的工作,负责分公司/办事处人员的工作安排调动。对该区域的促销费用进行区域和阶段合理计划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