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交接窍门
1、水表账单。目前,自来水公司实行的是户名住宅地址制度,买方、卖方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是自来水公司也规定,凡是发生逾期未缴费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果经30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因此交房日之前的水费缴费账单复印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之一,以备查用。
2、电表状况。按照电力公司的规定,总熔丝箱和电表不得私自装拆、私自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否则均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过程中要请电工来查验一下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等。
3、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方、卖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转让人和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纳的煤气费账单,共同到燃气部门办理手续;买方、卖方除了要在《房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中注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外,还要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具体日期。
4、电话费结算。买方还要仔细问清原来安装的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等。当然,也可要求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自己另外申请。
5、有线过户。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卖方应提交相应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凭证,买方凭此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到房屋所在地的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6、结算基金。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转让住宅时,维修基金账户中剩余部分的款额是不予退还的,但卖方缴纳的剩余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证明,凭“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结算交割单”可向买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