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需呈上的资料与文件:学生须按以下次序整理申请资料。缺少以下任何资料或文件,或者表格填写不齐全将会被拒签。
a.近期二寸照片三张(彩色或黑白都可)。
b.学校的录取通知。
c.已正式填好的第16号文件原件三份,并附上中文中国联络地址,邮编及电话。
d.已正式填好的第V36号文件原件三份。
e.家庭经济能力财务证明书(申请人本人或父母银行存款证明书,存款证明书必须由公证处公证)。
f.已正式填好的第V39号文件原件三份。
g.已由学校填好的第(E)5号文件。
h.由新加坡教育部提供给学校的批准授课函复印件。
i.已填好的第IMM(E)555号记录修正卡一份。
j.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证明公证书、出生证明公证书、最高学历公证书、成绩单公证书及其父母结婚公证书的复印件并附上英文。上述公证书一定要由申请人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并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
4)申请人必须能到新加坡驻华使馆面试(材料呈交后约一个半月),带齐下列文
件的原件:公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成绩单、父母结婚汪及银行存折或存单。若无身份证,须带户口本。父母结婚证遗失须由父母工作单位开发证明。其他文件遗失须由有关单位开发证明。面试后约2~3个月,学校将会收到书面通知申请结果。申请人须直接与学校联系,避免向使馆挂电询问。
5)已被批准的申请人将会收到新加坡驻华使馆的通知到使馆交30000元人民币现金的担保金。在没收到使馆通知前,不要直接到使馆要求交担保金。担保金将在学生回国后由使馆通知学生亲自到使馆取回。
6)学生准证的收费每年40新元。入境签证的收费为每年20新元。入境签证将于学校确定开学日期前4个星期签发。入境签证手续在新加坡驻华使馆办理。
7)凡是申请上述课程者都必须向新加坡驻华使馆学生准证处提出申请。请将填好的文件及上述有关资料由学校或申请邮寄或手送到新加坡驻华使馆。
新加坡使领馆签证处联系方式
新加坡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秀水北街1号
邮编:100060
电话:010-65321115
传真:010-65329405
新加坡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
地址: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400号
电话:021-64370776
传真:021-64334150
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
(领区: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9号大华银行大厦902
电话:0592-511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