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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开开眼界(第3页)

“这会儿别看啦,妈妈。”她恳求说。

“我亲爱的,你这个人,”她母亲回答,“关于你家里的人应享受的权利,可能是最拿着不当回事的了。若不是我亲自跟你要,我觉得,我们就永远也别想知道来过那么一封信。这能说得上是和斯特朗博士一条心吗,我亲爱的孩子?我没想到你会这样,你应该更懂事呀。”

她女儿急忙,把信拿出来;递给那位老太太,其实,她并不情愿。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马卡姆太太说着,戴起眼镜,“那一段在哪儿?‘我想起旧日时光,我最亲爱的安妮’——等等,等等——不是这一段儿。‘那位和蔼可亲的老博士’——这是谁?天哪,安妮,你表哥写得字多潦草,我多糊涂呀!当然是‘老博士’啦。啊!确实和蔼可亲!”她念到这儿,又停下来,吻她那把扇子,看着我们。“好啦,找到了。‘你听我讲这种话,安妮,或许并不感到奇怪,’——惊奇?不会,因为她知道,他的身体从来都不壮实嘛;我念到哪里啦?——‘我在这个远离故国的地方受了这么多罪,所以我准备不顾一切离开这个地方;假如可能,先请病假;病假不准,我就辞职不干了。我在这儿受过的罪,实在无法忍受。’若不是有这位世上最好的人迅速采取行动,我连想都不敢想了。”马卡姆太太,表示感激,把信叠起来。

尽管那老太太看着威克菲尔先生,仿佛要求他对这消息发表见解,但他沉默不语,只是默默地坐着,看着地面。我们又谈起别的话题。过了一会儿,威克菲尔先生依然是沉默不语;也很少抬起头。

博士特别喜欢音乐。阿格尼丝和斯特朗太太唱歌,很动听。她们时而合唱,时而二部轮唱,我们算是开了个小小的音乐会。可是,我发现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妮虽很快恢复了平静,但是他和威克菲尔先生有一种隔膜,将他们完全分开;第二种是,威克菲尔先生并不喜欢阿格尼丝跟安妮那样亲热,一直不安地看着。此时,我应该承认,在莫尔登先生离别的那天晚上我看到的情况,现在第一次带着我前所未觉的新的意义,在我脑子里出现,让我不安心。她脸上那种天真的美丽,在我看来,不再是那样天真;我不再相信我再看一看她身旁的阿格尼丝,想到阿格尼丝是那么真诚、善良,我心想:她们的友谊,是不般配的友谊。

可是,阿格尼丝在这友谊中很快乐,最后发生了一件小事,我现在还记得。她们两个互相告别,阿格尼丝准备拥抱和亲吻斯特朗太太,这时,威克菲尔先生站到她们两人之间,仿佛完全出于无意似的,马上把阿格尼丝拽走了。于是,仿佛中间一段时间都被删除了,我好像又回到莫尔登先生离别的那个夜晚,仍然伫立于门前,看着斯特朗太太与莫尔登先生相见的表情。

我说不清楚,那副表情到底给我留下了什么印象,每当想起她来的时候,无法将那副表情与她本人分开,没办法再度唤起我对她那纯真质朴之美的记忆。回到家里,那副表情仍然在我脑子里。我离开博士的住宅时,好像看见房顶上笼罩着一片阴云。我对博士的所怀的一片崇敬之情,现在掺杂了一些憎恨之情。一场劫难的阴影来了,一种奇耻大辱将要成形,二者像两块污渍,玷污了我童年学习、游戏的那一片净土,使那个地方变作一片秽土,这情景让人目不忍睹。

可是,第二天早晨,我就得与阿格尼丝那座古老房子道别了;这件事占据了我全部的心思。我相信,很快还会回到那儿的;我还会睡在我那个老卧室里,可能还会经常睡在我那个老卧室里;然而我在那儿居住的日子过去了,时光一去不复返。我把我留在那儿的东西收拾起来,打算运往多佛尔,这时,我的心情很沉重,让尤利亚·希普看见,因为他帮我打点行李表现得十分殷勤,我猜想,他是希望我赶快离开。

不知怎么,我却以一种硬汉子气概,辞别了阿格尼丝和她的父亲,坐上伦敦的驿车。当驿车从城里穿过的时候,我的心软了,这么宽宏大量,导致我竞有心向我的宿敌,那个屠夫,点一点头,扔给他五个先令,叫他打酒喝。

我记得,我们正式上路后,我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在车夫面前装出成熟的样子,说起话来要大气。后一点,我做起来很是别扭,然而我还是坚持下去,因为我认为那才是成年人的派头。

“你要坐到头儿吧,先生?”车夫问我。

“是的,威廉,”我说(我认识他);“我要去伦敦。然后我还要到萨福克去一下。”

“去打猎,先生?”车夫问。

“我说不清,”我装出主意未定的样子说,“我可能要去打它一两回。”

“我听说,这会儿的鸟儿都变得见人就躲了。”威廉说。

“我也是听说了。”我说。

“萨福克是你的老家吗,先生?”

“是,”我说,“萨福克是我的故乡。”

“听说,那地儿的苹果布丁好得出奇呢。”威廉说。

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萨福克的苹果布丁好吃不好吃。不过我认为,维护自己家乡的名产,表示自己对那种东西很熟悉,有必要。因此我点一点头,也就是说,“你这话对!”

“还有矮脚驮马哪,”威廉说。“那才叫好牲口哪!一匹萨福克矮脚驮马,遇上真好的,马有多重,就值多重的金子。你自己养过萨福克矮脚驮马么,先生?”

“没——没养过,”我说,“没养过。”

“你看见我背后坐的那位先生么,我敢跟你打赌,”威廉说,“他养过很多这种马。”

他说的那个人,眼斜得很,没有矫正的希望,长了个大下巴,戴一顶很高的白帽子,穿了一条浅褐色裤子,裤腿外侧的钮扣从靴子口一直扣到屁股。我回头看他时,他用那只不斜的眼睛斜着看先导马,显出一副在行的神气。

“你是吗?”威廉问道。

“我是什么?”身后那位先生说。

“养过很多萨福克矮脚驮马呀?”

“是的,”那位先生说。“没有我不养的马,也没有我不养的狗。马和狗是养着玩儿的。对我来说,马和狗就是吃喝——就是我的窝,就是我的老婆孩子——就是我的读、写、算——就是我的鼻烟、烟叶、睡眠。”

“这样一个人,坐在车厢后面,你看合适吗?”威廉理着缰绳,俯在我耳朵上说。

我听出他的意思,是想我把座位让给后面那位先生,于是我红着脸,表示同意把座位让给他。

“太好啦,要是你不介意,先生,”威廉说,“我认为这样做更合适。”

我一直觉得这是我一生中栽的第一个跟头。开始我到驿站票房订座的时候,就在登记簿上特别注明了“厢座”二字,并付给管账先生半个克朗。我专门穿着平常日子舍不得穿的大衣、戴着披肩上了车,不为别的,就是想配得上那个显赫的座位。我坐在上面风光了一会儿,自认为给这辆车加了不少彩头。没想到,第一站地还没走完,我就被一个不衣不衫的斜眼儿人顶替了,马慢慢地跑着,他还从我身上爬过去,那样子简直活像只大苍蝇!

尽管这样,高坐在四匹高头大马身后,一肚子学问,衣着考究,满满一口袋钱,向四外望去,寻找当年困苦劳顿的旅途上我睡过的地方,那份惬意和新奇感,就不屑说了。在路上,每过一个显眼的路标,我都思想很乱。当我坐在车上看与我们交臂而过的流浪汉,看见那熟识的面孔向车上仰望,我就感觉仿佛那个小炉匠又抓住了我衬衫。后来我们终于走到离伦敦只有一站路了,从那个我绝不会认错的塞勒姆学堂、从克里克尔先生鞭打学生的地方过去了,那时,我想尽我所有换取合法的权利,下车去把他鞭打一顿,然后把那群小学生们释放出去。

我们来到查理十字架这地方的一家名叫“金十字”客店,当时,那家客店已经很古老了,周围住着许多人家。一个堂倌把我领进咖啡室;女佣人把我带到卧房,这个房间闻着一股出租马车气味,关起门来闷得就像家用酒窖。我依然很痛苦地认识到自己太嫩,因为没人对我表示敬畏:不管我说什么,房间女佣人都不听,而堂倌则对我很随便,欺负我年轻,还给我出坏主意。

“喂,我说,”堂倌用亲切的语调说,“你晚饭想吃点什么呀?年轻的绅士们大都爱吃点鸡呀、鸭呀的。你来只鸡好吗?”

我作出威严的样子对他说,我不喜欢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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