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①
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②。
丈人试静听③,贱子请具陈④。
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⑤。
读书破万卷⑥,下笔如有神⑦。
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⑧。
李邕求识面⑨,王翰愿卜邻⑩。
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此意竟萧条,行歌非隐沦。
骑驴三十载,旅食京华春。
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
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主上顷见征,欻然欲求伸。
青冥却垂翅,蹭蹬无纵鳞。
甚愧丈人厚,甚知丈人真。
每于百僚上,猥诵佳句新。
窃效贡公喜,难甘原宪贫。
焉能心怏怏,只是走踆踆。
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
尚怜终南山,回首清渭滨。
常拟报一饭,况怀辞大臣。
白鸥没浩**,万里谁能驯。
【注释】
①韦左丞:即韦济。左丞:又称尚书左丞。尚书省设左右丞各一人,掌管省内诸司纠驳。左丞总吏、户、礼三部。②纨:细绢。袴:同“裤”。纨袴:华美衣着,借指富贵子弟。儒冠:古时读书人戴的帽子,这里指读书人,杜甫自谓。“儒冠多误身”为一篇之纲。③丈人:对年长者的尊称。此指韦济。试:与下句“请”为互文,皆有“聊且”义。④贱子:年少位卑者自谦之辞,这里是杜甫自称。具陈:细说。⑤“甫昔”二句:指开元二十四年(736),杜甫以乡贡的资格在洛阳参加进士考试的事。那时他才二十五岁,就已是“观国之光”(参观王都)的王宾了,所以说“少年”、“早充”。观国宾:语出《易·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⑥“读书”句:是说读书既多且透。破:其义有三:一是读书过万卷,言其多;一是万卷书读得烂熟,犹“韦编三绝”意;一是识破万卷之理,透彻领会。⑦如有神:形容才思敏捷,运笔自如,若有神助。⑧料:差不多,估量之意。敌:匹敌。看:比,比拟。与“料”意相近。亲:接近。扬雄:字子云,西汉著名辞赋家。子建:曹植的字,三国时著名诗人。二句谓自己作赋可与扬雄相匹敌,写诗可与曹植相比肩。⑨李邕:唐代文豪、著名书法家。杜甫少年在洛阳时,李邕奇其才,曾主动去结识他,所以说“求识面”。⑩王翰:当时著名诗人。卜邻:作邻居。相传古代卜地而居。自谓:自以为。挺出:特出。津:渡口。要路津:比喻显要的地位。后人遂谓居要职者为要津。语出《古诗十九首·今日良宴会》:“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致君”二句:是说自己的理想抱负。致:引而至也,使……至也。君:皇帝。这里指唐玄宗。尧舜: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两个圣明君主。上:超过。淳:淳朴、淳厚。自“甫昔少年日”至“再使风俗淳”十二句,说儒冠事业,自抒怀抱。此意:指上述诗人的政治抱负。萧条:冷落。这里有落空意。行歌:且行且歌。隐沦:隐逸之士。这句是说自己因穷困而行歌,并非隐沦之流。“骑驴”四句:是说自己穷困潦倒,流寓长安。驴:贱者所乘,与乘马的达官贵人对比,正应“萧条”之意。三十载:清初卢元昌《杜诗阐》改作“十三载”,后仇兆鳌、浦起龙等人皆从之。按杜甫自叙云:“往者十四五,出游翰墨场。”(《壮游》)至写此诗已二十多年,大概言之,亦可日“三十载”;且诸宋本杜集皆作“三十载”,似不宜轻改。旅食:寄食。京华春:形容国都长安的繁华,正与自己的“萧条”形成鲜明对比。“残杯”四句:写自己在长安干谒奔波的苦况。富儿:对达官贵人的鄙称。残杯冷炙:指富儿残剩的酒食。潜:隐藏。“青冥”四句:所指史实是:天宝六年(747),唐玄宗下诏征求有一艺之长者赴京应试,杜甫也参加了这次制举,宰相李林甫嫉贤妒能,使全部应试者都落选,还上表称贺“野无遗贤”。这对当时急欲施展抱负的杜甫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使他“致君尧舜上”的理想化为泡影。主上:指玄宗。见征:被征召。欻(xū)然:忽然。欲求伸:意指希望表现自己的才能,实现致君尧舜的志愿。青冥:青天,高空。垂翅:飞鸟折翅,不能高飞。蹭蹬(ɡ):失意貌。无纵鳞:本指鱼不能纵身远游。这里比喻理想不得实现。自“此意竟萧条”至“蹭蹬无纵鳞”十二句,说儒冠误身,满含悲酸。厚:厚望,厚待。猥:承蒙,表示客气。窃:私下。效:效法。贡公:指西汉人贡禹。他与王吉为友,闻吉贵显,高兴得弹冠相庆,以为自己也有出头之日。这里杜甫自比贡禹,以王吉比韦济,希望他能荐拔自己。原宪:孔子的弟子,以贫穷出名,却能安于贫困。怏怏:气愤不平貌。踆踆():且进且退貌。“今欲”二句:意谓即将离秦而东入海。“今欲”与“即将”意同。“今”犹“即”。东入海:指避世隐居。孔子曾说过:“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去:离开。秦:指长安。“尚怜”二句:是说不忍离开长安。怜:留恋,恋恋不舍。终南山:山名,在长安南。渭:指渭水,流经长安北。离京东去,故曰“回首”。拟:打算,想要。报一饭:报答一饭之恩。《后汉书·李固传》:“窃感古人一饭之报。”大臣:指韦济。二句谓:一饭之恩,尚不忘报,何况远离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大臣,哪能不告而别呢?说明赠诗的原因。白鸥:一种水鸟。此杜甫自比。浩**:广远貌,指无边波涛。没浩**:灭没于浩**的烟波之间。承上“东入海”。驯:驯服,引申为约束。二句显示了杜甫桀骜不驯的性格。全篇陈情,而无乞怜之态。
【评析】
据韦述《大唐故正议大夫行仪王傅上柱国奉明县开国子赐紫金鱼袋京兆韦府君(济)墓志铭》载:“天宝七载(748),转河南尹,兼水陆运使……九载,迁尚书左丞,累加正议大夫,封奉明县子。十一载,出为冯翊太守。”则此诗当作于天宝九年至十一年(750—752)问。细味诗意,似于十一年暮春暂归东都时,与韦济告别而作,同时又有与崔国辅、于休烈告别而作的《奉留赠集贤院崔于二学士》。杜甫此前已有《奉寄河南韦尹丈人》、《赠韦左丞丈济》等诗,请求推荐。由于无结果,于是又写了这首诗。诗直抒个人抱负,自负才学,而困守长安,故多壮志难酬之郁愤。对韦济之推奖,表示深切感激之意,而对自己终因不得志而欲去,又表现为去而不忍之矛盾心情。王嗣奭评曰:“此篇非排律,亦非古风,直抒胸臆,如写尺牍;而纵横转折,感愤悲壮,缱绻踌躇,曲尽其妙。”(《杜臆》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