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杀吧,把他们全部杀死,主知道谁是良民。”这家伙说。
有一个叫西蒙·德蒙特福特的英国人,他久经沙场,残暴无比,是个嗜血狂,其杀戮掠夺的招法层出不穷。他的“功绩”得到的回报是大片刚被他抢掠过的土地,他的部下也都因“功”受赏。
只有几个沃尔多教徒幸免于难,他们慌忙逃入渺无人烟的庇耶德蒙山谷,在那里建立起自己的教会,一直到16世纪的基督教改革运动。
还有比这更糟的,那就是阿尔庇教徒。他们经受了100年的折磨和杀戮,最终从宗教法庭的报告中消失了。但300年后,一个叫马丁·路德的撒克逊教士,把他们的教义稍做修改又卷土重来,掀起了一场宗教改革,打破了教廷1500年来的垄断历史。
当然,这一切都骗过了英诺森三世机敏的眼睛,他原以为困难已经结束,绝对服从的信条已经确立。《路加福音》中记载着一条著名的命令,说在一个晚会上,主人发现还有几个客人没有来,便对用人说:“去到大街上把他们拉进来。”现在这条命令又一次用上了。
他们(异教徒)被拉了进来。
现在教会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留住他们,这个问题直到多年以后才得到解决。
因为地方法庭不能完成使命,比如阿尔庇教徒第一次造反时,欧洲其他首都陆续建立起特别调查法庭,专门负责审判所有异端邪说,所以后来人们干脆称之为“宗教法庭”。
即使现在宗教法庭早已失去了作用,我们听到这个名字仍会心有余悸。我们好像看见哈瓦那的黑牢,里斯本的刑具室,克拉科夫的铁锅和烙人的刑具,黄色的兜帽和黑色的面纱,无数的囚犯慢慢走向绞架,而一个下额宽大的国王正面无表情地注视着他们。
这些令人发指的野蛮行径,被写入19世纪后期的通俗小说里,我们可以认为四分之一是作者的想象,四分之一是异教徒的偏见。即使这样,剩余的恐怖也足以证明,秘密法庭是文明世界不会容忍的魔鬼。
亨利·查理呕心沥血写成的8卷书讲叙了宗教法庭的活动。在这里我把它缩减成两三页,这当然不能精辟解释中世纪最复杂的问题,因为没有一个宗教法庭能和现在的最高法院或国际仲裁法庭相比。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宗教法庭,不同的宗教法庭有不同的使命。
其中,西班牙的皇家宗教法庭和罗马的圣宗教法庭最著名。而前者具有局限性,负责监督伊比利亚半岛和美洲殖民地的异教徒。
罗马的圣宗教法庭向欧洲各地伸出它的魔爪,在大陆的南北两面分别烧死了乔达诺·布鲁诺和圣女贞德。
准确地说,宗教法庭真的没有杀过一个人。
异教罪犯被宗教法庭宣判之后,便送到宗教之外的当局手里,他们可以用各种方式处置他。假如当局饶他不死,便会惹祸上身,甚至被逐出教会或失去教廷的支持。如果罪犯逃离了此难,没有被送到地方当局(这种事也发生过),那么他的磨难会更大,他会在宗教法庭的孤独牢房里苟延残喘。
许多无辜的囚犯大包大揽地承认一切罪名,是期望被判处异端邪说罪而早日脱离苦海,他们不想在岩石城堡的黑洞里缓慢发疯而死,那比在火刑柱上了却残生更恐惧、更难受。
谈论这个题目很难不带偏见。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在整整5个多世纪里,世界各地,仅仅由于多嘴的邻居道听途说而深更半夜被从**拖起来的人就有成千上万。他们长年累月地被关在污浊的地牢里,眼巴巴等待既不知姓名又不知身份的法官的审判。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罪名和被指控的内容,也不知道证人是谁,不许联系亲属,更不准请律师。如果他们一再坚持自己无罪,就会受尽折磨直至四肢尽断,别的异教徒可以揭发控告他们,但是替他们说好话是没人听的。最后,他们会稀里糊涂不明不白地被处死。
更令人费解的是,已经死了五六十年的人也难逃厄运,他们被人从坟墓中挖出来“缺席”判罪。虽然已经死了半个世纪,但被这样定了罪的人的后裔还是会被剥夺财产。
这是事实,因为宗教审判官正是靠没收来的物品中饱私囊的。因此这种荒唐的事绝不罕见,像因时隔两代的祖父孙子们被洗劫一空之类的事是屡见不鲜的。
什么是暗探?读过20年前沙皇俄国全盛时期的报纸的人都知道。这种暗探总是以引人注目的个性和“悲伤”的样子出现,扮成地道的小偷或改邪归正的赌徒,故弄玄虚地让人知道他是因为创痛才参加革命的,常博得真心反对帝国政府的人的信任。当他探到新朋友的秘密时,就会向警察局告密,拿到报酬后,又转到另一个城市继续肮脏的交易。
在13世纪至15世纪中,南欧和西欧这些居心叵测的私人暗探到处都有。
他们靠告发那些据说抨击了教会或怀疑教义中的某些内容的人来谋生。
如果周围没有异端邪说,他们就要捏造几个。
他们心里清楚,不管被告多清白无辜,严刑拷打下也会屈打成招。他们不会有任何风险,可以永远从事这种职业。
很多国家都有一种制度,人们可以匿名告发别人心怀不轨,这让人们感到恐怖。最后,连最亲近的朋友也不敢相信,心存戒心,即使一家人也不例外。
暗探造成的恐惧被掌管宗教法庭大量工作的托钵僧人充分利用,他们在200年中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
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宗教改革的主要原因是这些盛气凌人的寄生虫已经使民众深恶痛绝了,他们披着虔诚的外衣,闯入本分人的家里,睡最好的床,吃最好的饭,嘴里还喋喋不休,说他们是上宾,应当受到优待。而他们唯一的本领就是吓唬人,说如果没有得到奢侈的享受,就把他们告上宗教法庭。
当然,教会可以这样答复,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起到思想健康检查的作用,防止群众受到错误思想的侵蚀。它还举例说明对受蒙蔽而误入歧途的异教徒既往不咎,甚至宣称除背教者和屡教不改者被处以极刑,没有其他人被处死过。
但这又能怎么样呢?
诡计可以把善民变为死囚,也可以使他披上悔过自新的虚伪外衣。
暗探和伪造者一直形影不离。
几封伪造的文件,对于奸细来说又有什么奇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