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先生,他正在里面。”一个个子不高的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说。“辛普森,干得好!”福尔摩斯拍了下小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明有要事前来求见。过了一会儿,我们进了屋。尽管天气很热,小屋子热得透不过气来,他却仍然蜷缩在火炉旁。这个人弯腰驼背,在椅中又把身体缩成一团,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委琐的丑陋印象。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那张脸虽然枯瘦和黝黑,但我们仍能看出他昔日英俊的痕迹。他那双呆滞发锈的眼睛,猜疑地怒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又不站起来,只是用手指指两把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态度友好地说道,“我们此次是为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而来拜访你的。”
“我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所要调查的。我想,你一定知道,这件事如果不搞个水落石出,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就会因涉嫌谋杀罪而受审。”这个人猛地受到一惊。“我不认识你,”他大声喊道,“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都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她一恢复知觉,警察就要逮捕她了。”
“天哪!你也是警察署的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何相干?”
“伸张正义,人人有责任。”
“你相信我,她是清白无辜的。”
“你是罪犯?”
“不,不是我。”“那谁是杀害詹姆斯·巴克利上校的凶手呢?”
“他是罪有应得的下场,死于非命。不过,请你记住,如果他死在我的手里,即使把他的脑袋砸得粉碎,也不过是死有余辜。他如果不是问心有愧,自己不小心摔死了,我发誓一定会杀死他。好了,我已没有隐瞒的必要了,我心里坦**了。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像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想当年我——下士亨利·伍德在——七步兵团是一个最英俊的人。那时我们的部队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那时巴克利和我都是同一个连的军士。团里有一个美女,就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我和巴克利都爱她,而她只爱我一个。你们看到现在蜷缩在火炉旁边这个可怜的我,再听到我说当年是因为我长得英俊才得到她的真爱时,你们是不是感到很可笑?啊,她虽然爱我,但她父亲却把她嫁给了巴克利。我当时是个莽撞、不顾一切的少年,而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马上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对我仍然坚定不移,若非突然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骚乱,我可能就会娶了她。
“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被一万叛军围困在布尔蒂。他们竟像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困着一只鼠笼。围困持续到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当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时,我们必须和他们取得联系,这才是唯一的生路。显然,我们无法奢求携带所有的妇婴杀出重围。于是我便自告奋勇突围出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后,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最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顺利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便开始出发。一千条生命都在期待救援,可是我在那天夜晚从城墙上爬出去的时候,心里只想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恰好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显然已有所准备。转眼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脚都被捆住。可是真正的伤是在心里,因为当我醒来时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虽然我对他们的语言也是一知半解,但我完全明白——原来是我的伙伴,就是那个给我安排行进路线的人,通过当地一个土著仆人把我出卖了。
“啊,我想这一部分已不需要详述了。詹姆斯·巴克利竟然做出这种卑鄙无耻之事!第二天尼尔将军率军前来大败敌军,使布尔蒂解除重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从未见过一个白人。我受尽非人的折磨,想办法逃跑了,又被捉回,带来的是更大的折磨。你们看看眼前的我还有一点人样吗?!那时他们带我一同跑到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后,我又转成了他们的奴隶。后来我终于逃跑了。在我逃跑时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我在那里大部分时间是和土人住在一起,我学会了变戏法,用以维持生计。我如今这个样子根本不愿回到英国。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惨死异乡,也不愿让他们看到我如今这样,像一只黑猩猩一样。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得到了提升,即便这样,我也不愿说出真相来。
“不过,人到了生命的晚年思乡之情渐浓。多年以来,我一直梦想能够回到故乡英国,拥抱那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所以我终于下定决心在我未死之前再回故乡看看。我攒了回乡的路费,便来到有驻军的地方,因为我熟悉士兵的生活,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真是感人肺腑!”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来了。我想,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从窗外看到他们夫妇争吵,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痛斥了他对你的所作所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了草坪,闯进了屋里。”“正是如此,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脸色就变得极其难看,我以前从未见过他这样。接着他向后退摔倒了,一头撞到了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以前可能就已经死了。这是我从他的脸观察出来的,绝对不会出错。他一看见我就如一颗子弹射中了他那颗罪恶的心。”
“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急忙从她手里拿了开门的钥匙,想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不如一走了之,这件事对我极其不利。我一旦被抓住,秘密就会完全暴露出来。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放下手杖去抓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迅速地逃离了那间屋子。”
“特笛?他是谁?”福尔摩斯问道。这个人低身向前,拉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转瞬间从笼子里溜出来一只非常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有双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美丽的红眼睛,动物长着这样如此美丽的眼睛我还是第一次看见。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不过,它也可以叫做。”那个人说道,“我叫它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的速度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拔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让士兵们取乐。”
“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暂时没了,如果巴克利夫人遭到大的不幸,我们再来找你。”
“当然,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不请自来的。”
“如果不是那样,你也不必把死者过去所做的丑事揭露出来。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三十年来巴克利因为过去做了坏事而一直受到良心的谴责,至少也应该欣慰了吧?嗨,墨菲上校已经走到街那边了。亨利,再见。不知道从昨天起到现在有没有事发生。”墨菲上校还没有走到街拐角处,我们就追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墨菲上校说道,“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一场虚惊吧?”“怎么回事?”“验尸刚刚完毕。医生证明上校死于中风。这真是件再简单不过的案子了。”
“是的,完全正确,”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道,“华生,我们走吧,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还有一件事我想不通,”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巴克利夫人的丈夫叫詹姆斯,另一个叫亨利,那大卫是谁?”“亲爱的华生,我真希望自己就是你喜欢描述的那种完美的推理家,那样,我只从这一个词就应该推断出整个的故事,这显然是一个象征符号。”“象征符号?”“是啊,你知道,大卫有一次也像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偶然做了错事。你还记得乌利亚和巴士巴这个小故事吗?我对《圣经》的知识确实记不清了。但是你可以在《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章或第二章中找到这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