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六七八年?
反正就是两人刚刚结婚,陈枫将息影未息影之时。
那时候的林苑为了安慰他,在授权下以陈枫的名义签订了许多预约合同。
虽然没有明确日期,但那都是经过陈枫授权的,法律效力杠杠的!
而合同的具体内容,大概就是说只要未来晶虹愿意,无论陈枫红还是不红,另一方都必须履行合同。
当时看来,那是林苑给陈枫息影的保障。
但时间一长,大家都忘了。
林苑都快忘了!
为了以防万一,林苑还专门给法务也叫了过来。
经过法务的认真筛选和核查。
排除掉那些乙方都已经破产清算的,还有那些明显过于大胆,容易出纰漏和问题的。
仍有三份!
时至今日仍然有法律效力!
而且晶虹作为甲方和陈枫的代理人!
是有权现在要求陈枫和乙方履行合同的!
也就是说!
尽管陈枫已经离开了晶虹,尽管晶虹都在动手封杀陈枫,尽管晶虹自己都雪藏了下架了陈枫的所有作品!
尽管晶虹都已经开除了陈枫!
那陈枫也要履行合同!
否则!
就要付出违约代价!
而这三份合同的违约金加在一起,有足足1个亿!!!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陈枫啊陈枫!!!”
“没想到吧?!”
林苑攥着手里的合同,笑的都快看见她的扁桃体了。
“林总,您这高兴个啥?”秦羽霏有些不解:“这不是咱们给陈枫送钱吗?”
“送钱?”林苑看向秦羽霏,笑的灿烂:“谁说给他送钱的?看看,这可都是综艺合同。”
“您还是直说吧。”秦羽霏实在想不明白。
林苑瞥她一眼,但心情好,就不骂她了。
很简单。
陈枫是谁?
影帝。
戏骨。
一戏封神。
他的粉丝们给他的标签就是大荧幕上的神。
何况这么多年过去,他也从戏骨变成了老戏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