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厌的计划很简单——守株待兔。
先把钱放回去,把砖块也放回去,恢复成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然后对外宣传:洛民街失窃案的赃款已经找到了,小偷也抓到了,案子破了,大家可以安心了。
但真正的安排是——他们五个人蹲在墙角的暗处,等小偷自己送上门来。
“为什么要宣传抓到了?”秦恪当时在电话里问。她正在报社赶稿子,接到电话的时候笔都掉了。
“因为,”夏厌说,“如果小偷以为钱已经被我们拿走了,他就不会回来了。但如果他知道钱还在——只是我们‘以为’抓错了人——他就有可能会回来把钱取走,换个地方藏,或者直接花掉。所以我们不能让他觉得钱还在,要让他觉得钱已经不在了,案子已经结了,他安全了。等他放松警惕来取钱的时候——”
“抓现行。”秦恪在电话那头接话,语气里带着一种“这个计划不错”的赞许。
张旭被从睡梦中叫醒的时候,反应比预想的要平静得多。他只是“嗯”了一声,然后说“几点”,听到答案之后又说“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
“狩猎”开始了。五个人蹲在墙角。
这面墙的位置很巧妙——正对着那个藏钱的墙洞,大概有二十米的距离,中间隔着一条窄巷子。从墙洞那边看过来,墙角是一片阴影,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那里蹲着五个人。而从墙角看过去,墙洞那边的一切都清清楚楚,路灯的光刚好照在那个位置,像是一个天然的舞台。
但问题是——五个人蹲在墙角,空间实在是不够用。
朱影的体型最大,占据了一个人的位置,但他总是忍不住要动——一会儿换一条腿蹲,一会儿挠一下鼻子,一会儿伸手去够鞋带。温栖蹲在他旁边,每隔几分钟就要伸手拍他一下,示意他别动。朱影被拍了之后会老实大概三十秒,然后又开始动,像一台无法关闭的振动模式手机。
秦恪蹲在温栖旁边,她的蹲姿非常标准——大概是报社工作时养成的习惯,因为有时候要蹲在路边拍新闻照片。她的膝盖并拢,腰背挺直,一动不动,安静得像一尊雕像。她的眼镜在路灯的余光里反着微弱的光,看不清她的表情,但能看到她的嘴唇微微抿着,余光一直瞟着温栖。
张旭蹲在秦恪旁边,他采取了另一种策略——把整个人缩成一团,双手抱住膝盖,下巴搁在膝盖上,像一只蜷缩起来的刺猬。他的呼吸很轻很慢,几乎听不到声音,如果不是他的眼睛偶尔眨一下,你可能会以为他是一块被放在墙角的石头。
夏厌蹲在最边上,紧挨着墙根,他的位置视野最好,但也是最不舒服的——因为墙根的地面有点倾斜,他的左脚比右脚低,蹲久了整条左腿都麻了。他悄悄地换了一下重心,左脚跟右□□换了位置,裤腿摩擦地面发出了一声细微的“沙”,所有人同时看向他,目光里带着一种“你搞什么”的谴责。夏厌在心里给自己记了一笔:下次穿深色裤子,浅色裤子在地上蹭一下太明显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脚步声出现了。
很轻的脚步声,轻到如果不是在这样安静的夜晚、如果不是他们的耳朵已经适应了这种安静、如果不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全神贯注地等待——他们根本不会听到。脚步声从洛民街的西边传来,沿着石板路,一步一步,越来越近。
不是成年人的脚步声。
成年人的脚步声更重、更沉、更有力。这个脚步声是轻的、碎的、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感觉,像是在刻意放轻脚步,但放轻了之后反而更明显了——因为自然的脚步声是有节奏的、有重心的转移的,而刻意放轻的脚步声听起来像是什么东西在地面上轻轻地点着,不太自然。
五个人同时屏住了呼吸。
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了路灯的光圈里。
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是经过了精密的计算——先探头看看左右,确定没有人,然后迈出一步,再停下来,再看。他的身影在路灯的光线下被拉得长长的,像一根细长的针,从墙洞那边一直延伸到五个人蹲着的墙角。
他走到那堵墙前面,蹲下来。
他伸出手,摸到了那块砖。
他把砖块抽了出来。
他伸手进去摸。
然后——
“就是现在!”朱影喊了一声,声音在安静的夜晚里炸开,像一颗惊雷。
五个人同时从墙角窜了出来。
路灯的光圈里,那个小小的身影被五个从黑暗里冲出来的人影包围了。他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手里的砖块掉在了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他的另一只手还插在墙洞里,没来得及抽出来,整个人僵在那里,像一尊被突然冻住的雕像。
温栖举起了相机。
闪光灯闪了一下。
白光在那个小小的身影上一闪而过,照亮了他的脸——晒得有点黑的皮肤,深蓝色的短袖,一双因为惊吓而瞪得大大的眼睛。
是昨天领头的那个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