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挥挥手:“能把人命救下来就是功德,求什么感谢啊,没意义,没意义啊。”
“大哥,”周子弦竖起了大拇指,“你的境界实在是高啊!”说着轻轻摇头:“我反正是做不到。”
“你说那个章庆言吗?”孙守田走了过来,笑嘻嘻地说道,“我知道他后来去干啥了。这老小子由于安全意识淡薄,且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已经被他们钻井队的田队长向上级申请调走了。听说现在去单位的锅炉房烧锅炉去了,哈哈!”
周子弦大力鼓掌:“好啊,好啊,干得漂亮!”
“莫把别人的痛苦当做快乐。”周子楷训斥道,“不聊这个事了啊。”
“大哥,你就是脾气太好,才被人欺负。”周子弦无奈地说道,“我现在悟了,人就得横一点,才能活得逍遥自在。”
周子楷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他的性格仁厚善良,常常在家书中教导自己的弟弟们善待他人。今天忽然看到六弟如此老气横秋地发言,心中不禁有些恍惚,远远望去,这个玉树临风的得意青年,早已不是当年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鼻涕虫了。
孙守田又在身边和周子弦攀谈了几句,却发现两人仍然找不到什么共同语言,只是孙守田一味地傻笑。
“走啦。别没话找话。”周子楷喊道,“走,一起去保卫科,找我的好兄弟常首义去。待会儿咱们三个人聚一起去石油餐厅吃吃饭!”
刚到保卫科门口,就看到王彩妮正在门口练武。她举了一柄木杆红缨钢枪,嘴里喊着“一、二、三”的号子,左跨右迈,动作澎湃有力,看起来格外具有力量感。
“嫂子练武呢?常首义呢?”周子楷喊道。
“他啊,在外面跑步呢,说要增强体能。”王彩妮说,打量着兄弟俩人。“这是你兄弟吗?”
“你咋知道?”周子楷疑惑道。
“你俩长得跟一个模子里引出来的一样,一看就是两兄弟。”王彩妮笑道,“小兄弟,你叫啥?”
“大姐好,我叫周子弦。”周子弦说道,他第一次见到如此英俊飒爽的女子,不禁好感顿生,问候道:“常在信里听我大哥提起你们,常首义和王彩妮,对吧?”
“我也是。”王彩妮把手里的红缨枪临着墙根放下,调侃道,“早就听你大哥说过他有个高中生六弟,长得一表人才,在中学当老师——听说现在成了大学生啦,恭喜啊恭喜。”说着,她自豪地挺起胸膛:“我家常首义也是大学生啦,待会儿叫你们几个大学生坐在一起聊聊天,我在旁边听听,沾染一点你们的文化气息。”
“过奖,过奖。”周子弦听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挠了挠头,便看见一个健壮的男子从远处跑来,步步生风,臂膀甩动,一看就是练家子。
“不用怀疑,就是我那个好兄弟常首义。”周子楷低声说道,随后大声喊道:“老常,一个学期没见,我想死你啦!”
“想我干啥,我又不是你家的漂亮婆娘。”走近后,常首义自嘲地笑笑。他看着周子弦,拱手问道:“敢问这位仁兄是哪位?”
“到底是上了大学,谈吐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周子楷夸道,“这是我亲弟弟。周子弦。”
“子弦仁兄,鄙人名叫常首义,久仰,久仰。初次见面,未曾远迎,还请责个。”常首义微笑着伸出手来。
“我也久仰。”周子弦有些吃惊,心想不只是自己的两个侄子,哥哥的这两个死党也是性格迥异,尤其是常首义,明明看起来是个五大三粗的莽汉,偏偏说起话来如此儒雅得当,让人心生亲近之意。
两人握了握手,便聊起了家常。周子弦随口问道:“老兄,你学的是什么专业?”
“刑侦学。”常首义说道,“不出意外,以后我会成为一名刑警。”
“了不起啊。”周子弦惊呼,“刑警好,我从小就向往那个神探福尔摩斯,觉得根据蛛丝马迹破案特有意思。”
“福尔摩斯,我也喜欢读。”常首义接道,“我喜欢读那个,《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哎呦!”周子弦惊呼道,“常大哥,你还读过这种小说呢?”
“没事的时候在学校读的,没有汉译本,边查英语词典边读的英语原本。”常首义不好
意思地说道:“初学英语,好多词都不认识,磕磕巴巴读了小半年才读完。”
“了不起,了不起啊。”周子弦心中暗暗震撼,心想大哥之前介绍他的朋友们全是农村出身的文盲,没想到工作几年后不仅扫了盲,而且学会了英文,简直就像是魔幻故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