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 合约字
第九 合约字
第一○ 合约字
第一一 招永耕合约字
第一二 合约店地字
第一三 收碛地垦银字
第一四 招佃建造店宇字
第一五 租地起盖收地基银字
第一六 佃批字
第一七 厝地基压地字
第一八 租地基起盖字
第一九 给出地基字
第二○ 地基单
第二一 店地单
第二二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二三 抽出祖坟地合约字
第二四 凭准字
第二五 出贌字
第二六 垦厝地基连秧地契字
第二七 给出地基字
第二八 永纳起居地基字
第二九 永贌厝地字
第三○ 地基字
第三一 合约字
第三二 给出地基字
第三三 杜卖店契字
第三四 借地基字
第三五 佃批字
第三六 典契字
第三七 招起店字
第一店地基垦批字
立给店地基垦批人业主何长兴,即仰三,有承祖父遗下阄分份下店地一所,坐址土名沪尾妈祖宫右畔。今因林江观乏厝居住,亲向三等给出店地一块,前至车路,后至海墘,左至陈天水,右至圹地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三面言议,愿出碛地银九大元,历年配纳地基税银一大员正,自向业主给出完单执凭,不得糊混抵饰。随将店地踏付佃户林江观前去自备工料起盖茅屋居住,不许窝藏匪类、赌博情弊;如有情弊,立即付业主呈究。倘日后要移居别处,预先报明业主,不得私相授受。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等情,口恐无凭,立给店地基垦批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收过碛地银九大员正。
再批明:日后佃户林江观如要翻盖瓦屋,听从其便,不得阻挡。
道光十四年二月日。
立给店地基垦批人业主
第二店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