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人张鼎生
第一二 承贌茶园并包补茶欉字
立承贌茶园并包补茶欉字人林阿捷,兹托得担耕人林李春官同前来,向得业主蔡缉光兄弟等贌出茶园上、下两所相连,址在石光仔背大平顶庄,原带有茶寮一座,门窗、户扇一应在内。即日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龙银一百大元正,交业主亲收足讫;其业主即将此两处茶园踏明,交付佃人自备工本前去耕作。当日三面言定,每年应纳租金龙银二百大元正,每届春、夏两季,送到完纳清楚。其期限内,无论茶价低昂,租无增减,各由造化。至于前时所有枯失茶窟,限至癸卯年冬止,捷自当逐窟补足;如无补足,所有空窟,每万供纳租龙银三十六元;倘有少缺租银以及无补茶株等情,即将无利碛地银控抵,不敷外,仍向担耕人林李春依约逐件赔偿足款,亦不拘年限,登即任凭业主收贌别佃,捷不敢异言。若租银清款,茶株补足,其限自辛丑年冬贌起,至丙午年冬止,计六年为期。届期,捷自当所贌上、下两处茶园并茶寮一座内所有物业,概行交还业主,并不敢损害毁废等情;其业主亦当将无利碛地银交还佃人收回。此系二比欢悦,恐口无凭,立承贌茶园并包补茶欉字一纸,又出贌茶园字一纸,计共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批明: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龙银一百大圆正,交业主亲收足讫,批照。又批明:其各段茶园唇,原有风围香栖树,佃人不得砍伐;有则随时起耕外,任凭重罚,批照。
又批明:其限满之年,不得将茶株过秧,其冬季之茶草,捷必要?净交还;倘无?净,就将无利碛地控抵,捷不敢异言生端,批照。
又批明:其家屋税每年是佃人完纳,批照。
又批明:其枯失之茶株,限癸卯年冬当逐窟补足;倘有再枯失,亦当逐年填补。至于限满之年,则要补,批照。
又批明:其约内期限,原系六年为期,今再向业主转贌加一年,共七年。其尾年末,茶株有枯失,不干佃人之事,批照。
光绪(辛丑)之十四年岁次十一月 日。
代笔人 蔡兆石
租银人 林李春
立承贌茶园并包补茶欉字人 林阿捷
第一三 贌茶约字
立贌茶约字人园主林国昌、佃人刘渊,缘国昌有茶埔一处,址在桃涧堡中路庄,因乏力耕作,爰招得刘渊出首耕作。三面言定,茶树计四万余欉,每万茶租银四十元,全年份百六十元,按作春、夏两季纳清,不得少缺。又带无利碛地银二百元。其贌限:自壬辰年冬起,至乙未年冬止。限满之日,宜于八月中送还定银二十元,余银俟冬节前,出厝普茶园,一切交还园主,将银备齐凑还佃人,两相喜悦,各无异议。此系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爰立贌耕约字一样两纸,各执一纸为照,行。
即日国昌同中亲收过贌耕约字内无利碛地银二百元正足讫,批照。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 日。
代笔人 邱耀亭
为中人 刘达仁
佃人 刘渊
立贌茶约字人园主 林国昌
第一四 贌种茶合约字
同立贌种茶合约字园主林隆发、佃户萧阿兴,缘发于壬辰年明买林浚哲埔园一处,址在桃园街西门外中路庄。其园界内,贌与阿兴自备工本栽种茶及风围竹木,并架造茶寮、稻埕、菜园,佃人掌管等项。当日三面议定,一万三千三百九十六欉,兴备出无利碛地银十九大元,交付园主收入。自壬辰年冬起,至癸巳年,春、夏两季该纳大小园租银十六元零七点六厘正,按作春、夏交清,逐年该纳租银如数清款,不敢少缺毫厘。其园限贌三十二年为止,自壬辰年冬起,至癸亥年冬止。限满之日,将茶欉及风围竹木、茶寮一切,交还园主掌管,不敢异言;园主将无利碛地银,交还佃人。此系业佃相与有成,并无抑勒,口恐无凭,同立贌种茶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行。
即日发亲收过约字内无利碛地银十九元正足讫,批照,行。
批明:种茶或自己耕不论,要贌他人,须要陈明园主收租;若无如此,愿茶园付园主起耕,再贌别耕,不敢异言之事,照,行。
又批明:限满三年,不得栽种杂物,再照,行。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 日。
代书 简图
立贌种茶合约园主 林隆发
佃户 萧阿兴
第一五 贌埔种茶认纳税银合约字
同立贌埔种茶认纳税银合约字人业主林本源、佃户林清泉等,缘本业主有自置埔地,址在桃涧堡八块厝下庄仔。此埔高旱之区,水源难通,不能成田,于光绪六年,有佃户林清泉到本业主酌议,贌种茶欉。当日送银二元,付业主收入,即踏明埔地及茶?地四段毘连一所,东西南北均至本源田及埔为界,其中横直曲折,绘图可据,交付佃户林清泉自备工本,栽种茶欉。于今三年满限,前来请业主到地点明,北畔及南畔并中大段计植茶三万千九百八十七株,作三万四千株算,言定每万株,年连大租应纳税银一十元,自己酉年起,全年应纳税银三十四元,订约至秋间纳清。贌限不拘年,若将来年久,茶欉败坏,茶头枯槁,无可收成,佃人应将埔地并茶寮尽行送还本业主掌管;业主即将前送无利定银二元,仍付还佃人收回。其茶寮或贴税,到时商议,不得异言。此乃业佃相依,信义相接,同堂明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同立贌埔种茶认纳银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佃人交还业主字内无利定银二元正足讫,再照。
再批明:界内佃起盖茶寮居住,宜守份经营,不准聚赌窠匪;如违察出,听业主革逐,将茶欉充公,不得违约,合此声明,再照。
再批明:该大租每万株年应纳银三元,议归本业主自完,与佃无干,此照。
光绪十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苏锡兹
同立贌埔种茶认纳银合约字人业主 林本源
佃户 林清泉
第一六 承贌青埔地基永耕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