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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下

廉洁与酸腐

【原文】

匡章①曰:“陈仲子②岂不诚廉士哉?居放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食之(5)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⑤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路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轻轻(11)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①匡章;齐国名将,其言行见于《战国策·齐策、燕策》和《吕氏春秋·不屈、爱类》。②陈仲子:齐国人,又称田仲、陈仲、於(Wu)陵仲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东长山县南,距临淄约二百里。(4)螬(Cao):即蛴螬,俗称“地蚕”、“大蚕”,是金龟子的幼虫。⑤将:拿.取。(6)巨擘(bo):大拇指,引申为在某一方面杰出的人或事物。(7)盗跖:所说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柳下惠的兄弟。③辟垆(lu):绩麻练麻。绩麻为辟,练麻为垆。(9)盖(ge):地名,是陈戴的封邑。(10)频顣(cu):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11)轻轻(yi):鹅叫声。(12)哇:吐。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么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路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

匡章说:“那有什么关系呢?他亲自编草鞋,他妻子绩麻练麻,用这些去交换其它生活用品。”

孟子说:“仲子是齐国的宗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邑的俸禄便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认为他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财而不去吃,认为他哥哥的住房是不义之产而不去住,避开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这个地方。有一天他回家里去,正好看到有人送给他哥哥一只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做什么呢?’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那只鹅杀了给他吃,他的哥哥恰好从外面回来,看见后便说:‘你吃的正是那呃呃叫的东西的肉啊!’他连忙跑出门去,‘哇’地一声便呕吐了出来。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屋不住,却住在於陵,这能够算是推广他的廉洁的操守吗?像他那样做,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办到。’”

【读解】

这一章可以当作讽刺文学来读。

陈仲子是齐国著名的“廉士”,可孟子却认为他的作为并不能算是廉洁,尤其是不能提倡、推广他的这种作为。为什么呢?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做得太过分了,是一种走极端的行为。孟子尖刻地讽刺说,要做到他那样,除非把人先变成蚯蚓,只吃泥土,喝地下水,这才能够做到彻底“廉洁”。而真正要用这种“廉”的标准来衡量,就是陈仲子本人也没有能够做到。比如说,他住的房屋,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建筑起来的哩;他所吃的粮食,还不知道是哪个不廉洁的人甚至强盗一样的人种植出来的哩。何况,他离开母亲,不吃母亲的食物,但却还是要吃妻子的食物;他避开哥哥,不住哥哥的房屋,但却还是要在於陵这个地方来住房屋。这些行为,难道能够说是彻底“廉洁”吗?不是!说到头,只能算是一种沽名钓誉,一种酸腐,用我们今天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假”,一种虚伪。而用朱熹引范氏的话来说,就更为严重:“仲子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廉哉?”(《孟子集注》)

在“反腐倡廉”的今天,也的确有一个对廉洁的认定问题。廉洁并不是谈钱色变,拿得越少越好;也并不是生活越俭朴越好,人越清贫穷酸越好。其实,按照孔子、孟子的看法,廉洁就是“见得思义’”(孔子),就是“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孟子)所谓“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成了谬误。”廉洁做过了头,“当受不受”,比如说你该领的工资不领,该拿的奖金不拿,那就不是廉洁,而是酸腐,是“虚伪”,是沽名钓誉了。

所以,廉洁与酸腐的界限还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经济问题时常引起人们困惑的时代。

最后回到讽刺的问题上来说几句。除了以蚯蚓为喻辛辣讽刺外,孟子说:“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臂焉。”这里的讽刺更是不露声色,一箭双雕。一方面以“巨臂”讽刺陈仲子,另一方面却由于陈仲子之所以可以称为“巨臂”,是因为“于齐国之士”,也就是说,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已经算是齐国人中最好的了,那其他的齐国人真不知有多酸腐,多糟糕呢!此外,就是开始一段匡章之口对陈仲子的描述,也是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而关于陈仲子吃“鸵鸵之肉”一事的整个描写,简直就可以直接放进《儒林外史》的篇章里面去。

本篇以论立身处世的“出处”、气节等为主,很富有哲理性,当然也仍然离不开政治。全篇原文共10章,本书选8章。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原文】

陈代①曰:“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②’,宜若可为也。”

孟子曰:“昔齐景公田③,招虞人以旌④,不至,将杀之。志士不忘⑤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6)。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昔者赵简子(7)使王良(8)与劈奚(9)乘,终日而不获一禽。嬖奚反命(10)曰:‘天下之贱工也。’或以告王良。良曰:‘请复之。’强而后可,一朝而获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良工也。’简子曰:‘我使掌与女乘。’谓王良。良不可,曰:‘吾为之范我驰驱(11),终日不获一;为之诡遇(12),一朝而获十。诗云:“不失其驰,舍矢如破(13)。”我不贯(14)小人乘,请辞。’御者且羞与射者比(15);比而得禽兽,虽若丘陵,弗为也。如枉道而从被,何也?且子过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注释】

①陈代:孟子的学生。②枉:屈。寻:八尺为一寻。③田:打猎。④招虞人以旌:虞人,守猎场的小官。古代君王有所召唤,一定要有相应的标志,旌旗是召唤大夫的,弓是召唤士的,若是召唤虞人,只能用皮冠.所以这个虞人不理睬齐景公用旗旗的召唤。《左传·昭公二十年》曾经载过这一件事,孔子并对这个虞人有所称赞,所以下文孟子说到“孔子奚取焉”.⑤不忘:不忘本来是常常想到的意思,虽然常常想到自己“在沟壑”和“丧其元”的结局,但并不因此而贪生怕死。所以,这里的“不忘”也可以直接理解为“不怕”。(6)元:首,脑袋。(7)赵筒子:名鞍,晋国大夫。(8)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于驾车的人。(9)嬖奚:一个名叫奚的受宠的小臣。(10)反命:复命。反同“返”。(11)范我驰驱:使我的驱驰规范。“范”在这里作动词,使……规范。(12)诡遇:不按规范驾车。(13)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引自《诗经·小雅·车攻》。意为按规范驾车,箭放出就能射中目标。(14)贯:同“惯”,习惯。(15)比:合作。

【译文】

陈代说:“不去拜见诸侯,似乎只是拘泥于小节吧。如今一去拜见诸侯,大则可以实施仁政,使天下归服;小则可以称霸诸侯。况且《志》书上说:‘弯曲着一尺长,伸展开来八尺长。’似乎是可以这样以屈求伸的罢。”

孟子说:“从前齐景公打猎,用族旗召唤猎场的管理员,那管理员因为他召唤的方式不对而不予理睬。齐景公想杀了他,他却一点也不怕。因而受到孔子的称赞。所以,有志之士不怕弃尸山沟,勇敢的人不怕丢掉脑袋。孔子认为那猎场管理员哪一点可取呢?就是取他因召唤不当就不去的精神。如果我不等到诸侯的召唤就自己上门去,是为了什么呢?况且,所谓弯曲着一尺长,伸展开来八尺长的说法,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如果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是弯曲着八尺长,伸展开一尺,那也是有利益的啊,难道也可以于吗?从前赵简子命令王良为他所宠爱的小臣名叫奚的驾车去打猎,整整一天没有打着一只猎物。那奚回去后向赵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不会驾车的人了!’有人把这话告诉了王良。王良便对奚说:‘请让我再为您驾一次车。’奚勉强同意了,结果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奚回去后又向赵简子报告说:‘王良真是天下最会驾车的人啊!’赵简子说:‘我让他专门为你驾车吧。’当赵简子征求王良的意见时,王良却不肯干了。他说:‘我按规范为他驾车,他一整天都打不到一只猎物;我不按规范为他驾车,他却一个清晨就打了十只猎物。《诗经》说:“按照规范驾车去,箭一放出就中的。”我不习惯为他这样的小人驾车,请您让我辞去这个差事。’驾车的人尚且羞于与不好的射手合作,即便合作可以打到堆集如山的猎物也不于。如果我现在却扭曲自己去追随那些诸侯,那又是为了什么呢?况且,你的看法是错误的:扭曲自己,是不可能让别人正直的。”

【读解】

陈代为孟子所出的是一个以屈求伸的主意。“枉尺而直寻”,先弯曲自己,哪怕显得只有一尺长,有朝一日实现抱负,伸展开来,就可以有八尺长了。

陈代所说的,其实正是苏秦、张仪等纵横家的做法。先顺着诸侯们的味口来,然后再慢慢实施自己的思想主张。说穿了,有一点机会主义的味道。所以,孟子坚决不同意,而以“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的方正刚直为行为主张.

同时以齐景公时的猎场管理员和赵简子时的优秀驾驶员王良为范例,说明了君子在立身出处上不能苟且,不能搞机会主义的道理。最后指出,机会主义的路其实也是走不通的,因为,“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把自己弄得弯曲起来,扭曲了人格,怎么还可能去让别人正直呢?这就又回到他的前辈孔子的说法去了:“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自己不能够正直,怎么可能去让别人正直呢?

内容大同小异,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孟子的出发点是反对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孔、孟都很倡导通权达变的思想,但在立身处世的出处方面,却是非常认真而不可苟且的。因为,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或许正是因为坚持这个原则而影响了他们的学说为当世所用,使他们在世的时候没有能够“大行其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许正因为他们坚持了这个原则,才使他们的学说在身后流传下下去,历千年而不衰,使他们本身也成为圣人、亚圣人。

对于现代人来说,由于社会分工的愈益精细,职业的愈益分化,立身处世的“出处”问题似乎已不那么突出了。但面临择业,面临进退,面临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和所谓“双向选择”,是否还是有必要考虑考虑自己的“出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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