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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沙丘之变赵高逆袭的成本核算02(第4页)

胡亥问:“何危之有?”

赵高郑重其事地说:“沙丘之谋,丞相参与。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还是丞相,他心里不平衡啊!很显然他有裂土称王之心。”太有分量了,杀伤力极高的一句话。

赵高的中心思想是——李斯谋反!

今天你手持一把铅笔刀,站在街上大喊“老子造反啦”没人鸟你,都会以为你是精神病,然后警察叔叔会把你送至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健康的生活在蓝天下。封建王朝中,谋反绝对是最大的忌讳。你可以骂皇帝王八蛋没人品,碰到贤明之主会一笑了然,可是决不能说谋反。无论昏主还是明君,都受不了这个。

赵高为使自己说的话有事实依据,举例为证。那个事实官方称之为关东盗贼,也就是陈胜领导的大泽乡起义。两者毫无关系,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聪明的赵高还是从李斯和陈胜两个毫不相干甚至都没见过面的人身上找到到了共同点——老乡。李斯,楚国上蔡人(今河南驻马店市上蔡县)。陈胜,楚国阳城县人(今河南登封东南)。从地理位置上来看,两人虽同楚国人,但差着180公里余。所以,赵高说:“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子李由为三川郡太守。楚盗陈胜经过三川郡的时候,李由只是防守,而不去进攻,为什么?原因是楚盗陈胜等皆是丞相邻县人,老乡啊!所以他们才敢那么猖獗。”

赵高说的在理,不管怎么说李斯和陈胜都是楚国人,这是不争的事实。赵高又浇了一桶汽油:“臣听说丞相与贼盗陈胜有书信往来,但还没有调查清楚,所以没敢向陛下报告。更何况丞相在外,权力比陛下还大。”前面的都是铺垫,这句才是关键,要命的话。赵高抛给胡亥一个模糊的选项: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只是听说有这么回事儿,到底有没有尚未查清楚。锋芒内敛,玄机暗藏,赵高的暗示非常清楚;查还是不查,胡亥你总的做出个选择吧?

胡亥毫不犹疑地选择了查。经验告诉我们,查一件事情有两种方法:一是官方介入,其次是偷偷摸摸,也就是所谓的“明察暗访”。胡亥选择了查,又选择了“明查”。明查的结果是当事人知道了。李斯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凭借多年的宦海浮沉政治经验,一下子猜到是谁唆使的。没错,他是赵高!此时,李斯才明白过来,万万没想到一贯看不起的赵高竟然敢对他下手,于是他迅速做了选择——上书。

想当年李斯刚来到秦国的时候,秦王的嬴政听取了秦宗室的意见,“诸侯人来事秦者,只为其主游间秦耳,请一切逐客。”大致意思是说,这帮来秦国的打工仔都是为其主人游说,对秦国没啥好处,赶他们走。李斯列为逐之列。于是,李斯上书,写下了著名的《谏逐客书》:泰山不让士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文采斐然,意义深刻,至今犹历历在耳。最后,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罢逐客令。李斯故技重施,上表二世皇帝,完全是错误地选择,严重失误,其代价是付出了生命。

李斯还没到老年痴呆的地步,他看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胜败输赢全在胡亥身上。老子英雄儿好汉,秦始皇多特么英明,他儿子胡亥理当如此。所以,李斯对胡亥抱有幻想。可是“老子英雄儿好汉”只是一句俗语,是人们生活经验的惯性思维,并不能代表真理。李斯上书的时间上又出现了严重失误,正赶上胡亥看喜剧的时候,着实让胡亥蛋疼了一番。老子正看着高兴呢,你谈什么工作,也不是上班时间?皇帝难道就没一点私人空间吗?我擦!业余时间谈谈工作也行,可是李斯上书的内容竟然是他的老师,揭赵高的短儿,把他比作齐之田常,也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田氏代齐”的奠基人。

胡亥看完奏折,又一次怒了。怒了也无所谓,操蛋的是胡亥把奏折给了赵高。

赵高看完之后,语重心长地说:“这就叫做不打自招,贼喊捉贼啊!丞相所忌惮唯赵高一人耳,我一死,他便能行田常之所为。”

胡亥想了想,微微颔首:“老师说得很靠谱,妥了,这事儿你去查办他吧!”

“遵命!”胡亥已经点头了,事情有了九成胜算。

赵高为人最大的特点是人不犯我,我亦犯人,他想让谁死,绝对活不了。这是他的过人之处,也是那个时代的真理。

帝国左丞相李斯,一样跑不了。李斯在家中没有等到皇帝的指示,却等来了赵高的爪牙。一同被收拾的还有右丞相冯去疾和将军冯劫,两人不甘受辱,自杀。李斯还在挣扎,政团中仅存一己。李斯被捕入狱,仰天长叹,无道昏君。此时,说什么都晚了,无力回天。李斯以为自己能够劝谏皇上,能够击败赵高,可事实上,他的实力远不如赵高。甭看你当年跟着秦始皇打天下,满朝拉风,那都是野马浮云。一朝天子一朝臣,现在是赵高当权的时候,两人不在一个级别上。

赵高的方法很简单——打!

李斯一把老骨头,哪经得起折腾,最后屈打成招,承认谋反。李斯留了个心眼,按照大秦律杀人必由皇帝核实,郎中令只有核查的权利,没有杀人的权利,最后杀与不杀,还得看皇帝的意思。于是,李斯故技重施——继续上书。李斯已黔驴技穷了,没有人身自由,没有面圣机会,现在他只有上书这最后一步棋。

李斯在奏折中写下了自己的七宗罪。先王时,秦之地狭,兵数十万。臣用微才,派遣谋臣,到各国游说,暗中准备武装,阴修甲兵,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罪一矣。北逐湖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统一度量衡和文字,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修高速公路,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

很快,机会来了!

秦二世的使者前来核实情况,李斯喜极而泣,把能想到对自己有利的全说了出来。

使者听后,对他温柔地一笑,干脆地说:“打——”这是赵高干的,他派手下人假扮成皇帝的御史,前来查案,李斯不知有诈,就要翻供,结果惨遭重创。这个方法用在李斯身上好几次,一到李斯要翻供,就打得更狠。如此一来,把李斯打出了惯性。

有个小故事是说惯性的,具体内容我忘了。大致是说有一条野生的鱼被抓了,放在大鱼缸里,又罩上了小鱼缸。野生鱼每次想要冲出去,都会撞到小鱼缸,来来回回多次,撞得头破血流。它明白眼前有个看不见的屏障,过了很长时间,就不敢试了。后来拿掉了小鱼缸,直到死它也没有离开那块巴掌的地方。李斯即是这种情况!真的御史又来了,他害怕挨揍,李斯以为如前,终不敢言,最后认罪伏法,失去了最后翻供的机会。

胡亥看到李斯承认谋反的罪书,喜曰:“若不是赵老师,险些被丞相所卖。嗯!很靠谱啊!斩!”太靠谱了,灭了李斯,胡亥也失去了最后一道保护屏障。仅仅过了一年,赵老师的屠刀就伸向了他。

秦二世二年七月(公元前208年),李斯腰斩于咸阳市遭,具五刑,夷三族。李斯被腰斩之前,他的大儿子李由已经被项梁干死了,为国殉难,免遭一劫。

回过头来,我们看下赵高和李斯的实力对比图,不难发现:职位、政绩、与群臣的关系,这前三项赵高都处于弱势。但在决定能否赢得一场政治博弈的关键因素,即兵权和与皇帝的关系上,赵高占有着绝对优势。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赢得一场政治博弈的关键因素在于与领导的关系。

在这次政治博里,实际情况是:赵高+胡亥VS李斯,不对称性博弈。

所以,李斯死了!

三年前,赵高游说李斯说秦国丞相都没好下场,看来赵高没有食言。沙丘政变的第一个参与者,就是这个下场。李斯高成本投入沙丘政变,最后性命不保,最终收益为负,昔日,沙丘政变前夕,赵高找李斯陈述利害,准备发动政变。李斯当时看不起那个职位卑贱的人,想我宦海浮沉二十有七年,什么没见过?你个赶马车的也想发动政变,左右帝国权利,脑袋遭电击了吧!但,当赵高真正做到的时候,李斯依旧看不起他。诛蒙氏,屠皇族,那不过是二世皇帝嬴胡亥为了稳固自己的皇位,必然之举。直到李斯锒铛入狱,他才真正看清楚赵高的实力。轻敌最后的结果是惨死街头。

当然,收益一次比一次高。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于高。收益有多大呢?已经到了权倾朝野废立皇帝的地步。所以回过头来,看一下赵高灭李斯的成本收益,右丞相冯去疾和将军冯劫不给力,没做挣扎就挂了,可以忽略不计。

一个杀人计划有:参与者(赵高、胡亥)、策略制定者(赵高)、决策者(胡亥)和执行者(赵高)四个方面。

赵高灭李斯的成本=(252)%+25%+25%=62。5%

赵高灭李斯的收益=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于高,9分。

胡亥灭李斯的成本=37。5%

胡亥灭李斯的收益=失去朝野中最后一道政治屏障,—9分

十、望夷宫之变——赵高最后的成本核算

“中丞相”不是站在中间的丞相,“中”不是方为名词,丞相前面加个“中”,是可自由出入皇宫的意思。赵高从中车府令到郎中令,再到中丞相,他的官职都有“中”字,也就是说他无论当的官大官小,皆可自由出入皇宫。权利的帕金森定律又一次得到了验证:越是有权的人越想得到更多的权利。现在,赵高已经扫除了朝野的最后一座大山,不在有难攀之峰。山高人为峰。他就是那座权力的顶峰。欲壑难填的赵高把屠刀伸向了秦帝国二世皇帝胡亥。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八月已亥,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持鹿献于二世,曰:“马也。”这就是著名的“指鹿为马”事件。胡亥不明白中丞相赵高为什么无缘无故地献上鹿,非要说是马。

胡亥笑道:“明明是鹿嘛!何以说是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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