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刚说得差不多,虽然阁楼有些过于脏乱,但好在他们人手充足。
从下午三点开始。
仅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就有成功将阁楼焕然一新。
并且除了卫生之外。
部分区域都被安装上了隔音材料,江浔也把楼下的部分乐器给搬了上来。
“行,这样就差不多了。”
“回头我再买点材料,和一些必需品,那我们这个基地,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江浔望着清理过的阁楼很是满意。
黄毛扔下手中的扫把,也是总算能喘口气地找了干净一角坐下,拿起矿泉水咕噜噜狂饮起来。
江浔看向众人。
想了想,还是把怀里之前打印的合同给拿出。
“我回去后仔细思考了一下,觉得虽然大家都认识,但终归有些地方需要进行确认。”
“既然你们都愿意采取分成的方式。”
“那我这边的话,就给大家拟定了个简单的分成方案,如果你们觉得没问题,那就在上面签个字吧。”
江浔说完,随即把合同发了下去。
很多时候有些东西。
口头答应是一回事,拥有白纸黑字的契约又是另一回事。
不是他不相信乔兰等人。
而是在这种设计利益方面的东西,总要提前说好,避免后面会引发一些矛盾误会。
接过合同,众人都看了起来。
上面除了有写基本的酬金分配外,还有一些关于乐队的规矩……
例如在创作新歌区间。
大家最好是能统一时间段,而不是想来就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因为有人故意偷懒,从而使进度一直落后。
还有就是什么保密协议,禁止将未发行歌曲倒卖给其余人之类……
规矩都是正常规矩。
没有什么太过刁难人的东西。
乔兰等人也能欣然接受。
“诶不对,小哥,你这上面的分配,是写的是平均分配?”黄毛抬起头来,“那小哥你这太吃亏了吧!前前后后你比我们做那么多事,而且你还有前期投资。”
“按理来说,你应该比我们多分点才对。”
“确实……小哥你自个儿多分点,我们都没什么意见的。”乔兰补充着道。
对此。
江浔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我呢,主要就是喜欢唱歌,想唱歌……至于拿多少钱,我没有这么在意。”
“你们也不用说了。”
“至于所谓的前期投资,就当我是心甘情愿的吧,毕竟组建这个乐队,也是我提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