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饮食者,一可察胃口之清浊,二可察脏腑之阴阳。病由外感,而食不断者,知其邪未及脏。而恶食不恶食者可知,病因内伤。而饮食变常者,辨其味有喜恶,而爱冷爱热者可知。素欲温热者,知阴脏之宜暖;素好寒冷者,知阳脏之可清,或口腹之失节,以致误伤,而一时之权变,可因以辨。故饮食之性情,所当详察;而药饵之宜否,可以因推也。
一、凡诸病得食稍安者,必是虚症;得食更甚者,或虚或实皆有之。当辨而治之。
胸即膻中,上连心肺,下通脏腑。胸腹之病极多,难以尽悉。而临症必当问者,为欲辨其有邪无邪,及宜补宜泻也。夫胸腹胀满,则不可用补;而不胀不满,则不可用攻,此不知饥饱,似胀非胀,中空无物,乃痞气耳,非真满也。此或以邪陷胸中者有之,或脾虚不运者有之,病者不知其辨,但见胃气不开,饮食不进,问之亦曰饱闷,而实非真有胀满,此在疑虚疑实之间,若不察其真确,未必不补泻倒施,必多致误,则为害不小。
一、凡今人病虚症者极多,非补不可。但用补之法,不宜造次。欲察其可补不可补之机,则全在察胸腹之宽否如何,然后以渐而进,如未及病,再为放胆用之,庶无所碍,此用补之大法也。
一、凡势在危急,难容少缓,亦必先问其胸宽者,乃可骤进。若元气真虚,而胸腹又胀,是必虚不受补之症。若强进补剂,非惟无益,适足以招谤耳。此胸腹之不可不察也。
耳虽少阳之经,而实为肾脏之官,又为宗脉之所聚,问之非惟可辨虚实,亦且可知生死。凡人之久聋者,此一经之闭,无足为怪,惟是因病而聋者,不可不辨。其在《热论篇》则曰:伤寒三日,少阳受之,故为耳聋。此以寒邪在经,气闭而然。然以余所验,则未有不凡病是症,其属气虚者什九,气闭者什一耳。
一、聋有轻重。轻者病轻,重者病重。若随治渐轻,可察其病之渐退也,进则病亦进矣;若病至聋极,甚至绝然无闻者,此诚精脱之症。余经历者数人矣,皆至不治。
问渴与不渴,可以察里症之寒热,而虚实之辨,亦从而见。凡内热之甚,则大渴,喜饮冰水不绝,而腹坚便结,脉实气壮者,此阳证也。
一、凡口虽渴,而喜热不喜冷者,此非火证,中寒可知。既非火证,何以作渴?则水亏故耳。
一、凡病患问其渴否,则曰口渴;问其欲饮汤水否,则曰不欲。盖其内无邪火,所以不欲饮汤水,真阴内亏,所以口无津液。此口干也,非口渴也,不可以干作渴治。
一、凡阳邪虽盛,而真阴又虚者,不可因其火盛喜冷,便云实热。盖其内水不足,欲得外水以济,水涸精亏,真阴枯也,必兼脉证细察之,此而略差,死生立判。余尝治垂危最重伤寒有如此者,每以峻补之剂,浸冷而服,或以冰水、参附之剂,相间迭进,活人多矣。常人见之,咸以为奇,不知理当如是,何奇之有?然必其干渴燥结之甚者,乃可以参附、凉水并进,若无实结,不可与水。
脉色者,血气之影也,形正则影正,形邪则影邪,病生于内,则脉色必见于外。
故凡察病者,须先明脉色。但脉色之道,非数言可尽,故得其要,则在乎阴阳虚实四者而已,四者无差,尽其善矣。第脉法之辨,以洪滑者,为实为阳;微弱者,为虚为阴,无待言也。然仲景曰: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陶节庵曰:不论脉之浮沉大小,但指下无力,重按全无,便是阴症。《内经》以脉大四倍以上为关,皆属真虚,此滑大之未必为阳也。形色之辨,以红黄者为实热,青黑为阴寒,而面赤戴阳者,为阴不足,此红赤之未必为实也。总之,求脉之道,当以有力无力辨阴阳,有神无神察虚实。和缓者,乃元气之来;强峻者,乃邪气之至。
病值危险之际,但以此察元气之盛衰,邪正之进退,则死生关系,全在乎此,此理极微,谈非容易,姑道其要,以见凡欲诊病者,既得病因,又必须察脉色,辨声音,参合求之,则虚实阴阳,方有真据,否则得此失彼,以非为是。医家之病,莫此为甚,不可忽也。
凡制方用药,乃医家开手作用第一要着。而胸中神见,必须发泄于此。使不知气味之用,必其药性未精,不能取效,何神之有?此中最有玄妙,勿谓其浅识易知,而勿加之意也。余少年时,每将用药,必逐件细尝,既得其理,所益无限。
一、气味有阴阳。阴者降,阳者升;阴者静,阳者动;阴者柔,阳者刚;阴者怯,阳者勇;阴主精,阳主气;其于善恶喜恶,皆有妙用,不可不察。
一、气味之升降。升者浮而散,降者沉而利。宜升者勿降,宜降者勿升。
一、气味之动静。静者守,而动者走,走者可行,守者可安。
一、气味之刚柔。柔者纯而缓,刚者躁而急,纯者可和,躁者可劫。而非刚不足以去暴,非柔不足以济刚。
一、气味之勇怯。勇者直达病所,可赖出奇;怯者用以周全,藉其平安。
一、气味之主气者。有能为精之母,主精者,有能为气之根。或阴中之阳者,能动血中之气;或阳中之阴者,能顾气中之精。
一、气味有善恶。善者赋性驯良,尽堪择用;恶者气味残狠,何必近之?一、气味有喜恶。有素性之喜恶,有一时之喜恶。喜者相宜,取效尤易;恶者见忌,不必强投。
见定虽然事不难,也须明哲毋招怨。
明哲二字,为见机自保也。夫医患不明,明则治病何难哉?而所患者,在人情耳。
人事之变,莫可名状,如我有独见,岂彼所知,使彼果知,当自为矣,何藉于我?而每有病临危剧,尚执浅见,从旁指示曰,某可用,某不可用,重之云太过,轻之言不及,倘一不而渠不知觉,忽惑人言,舍此慕彼,凡后至者,欲显己长,必谈前短,及其致败,反以嫁谗,是当见机之二也。有病入膏肓,势必难疗,而怜其苦求,勉为举手,当此之际,使非破格出奇,何以济急?倘出奇无功,徒骇人目,事后亦招浮议,是当见机之三也。其或有是非之场,争竞之所,幸灾乐祸,利害所居者,近之恐涉其害,是当见机之四也。有轻医重巫,可无可有,徒用医名,以尽人事,及尚有村鄙之夫,不以彼病为恳,反云为我作兴,吁,诚可哂也,此其相轻孰甚,是当见机之五也。有议论繁杂者,有亲识要功者,有内情不协者,有任性反复者,皆医中最忌,是当见机之六也。凡此六者,皆当默识,而惟缙绅之间,尤当加意,盖恐其不以为功,而反以为罪,何从辨哉?此虽曰吾尽吾心,非不好生,然势不我由者,不得不见机进止,此明哲自治,所必不可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