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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修仙就是烧资源(第3页)

正常修仙者对资源需求缺口是很大的,否则当初池中月也不会冒险劫道。

特别是灵石。

这属于修炼必须要用的消耗品。

再比如神通。

别看陈顺修炼起来轻松随意,实则一般高阶神通都是得买神谕功法的。

(神谕功法:见第61章。)

像他这样拿着普通功法,自行参悟、修炼至大成的,在修仙界也是凤毛麟角。

当初从邢千秋手中抢来的《焚天九尺炎》,对方参悟了那么久,连门都没入。

那刑万代也是一样。

参悟多年,只参悟出一些皮毛而已。

而神谕功法都是一次性的。

价格贵的离谱。

更别说淬炼身体、淬炼神魂、买丹药、买法宝、提升灵根品阶……

修仙就是烧资源,这话一点没错。

像林清婉这种散修,是恨不得一块灵石掰成两半用,在修仙界并非个例。

而他这种灵石不当回事的才是怪胎。

想到此处。

陈顺开口道:“就坐传送阵吧,费用我帮你出,你带我去太玄宗如何?”

林婉清双眸一亮:“好!放心,我那朋友可是大人物,肯定能帮你!”

陈顺不置可否,林清婉要真认识什么大人物,就不会混成这样了。

不过他也没指望林清婉那“朋友”。

他准备去找许清灵和白易荨。

林婉清心情大好:“最近的传送阵在太安府,现在就出发吗?”

陈顺点了点头:“好,那边有个商队,不妨跟着他们搭个顺风车。”

林清婉微微一愣:“啊?不御剑去吗?”

御剑是修士常见的赶路手段,有条件的也会驯养灵宠代步,或使用一些法宝。

在修仙者眼中,凡人只是蝼蚁。

跟蝼蚁混在一起有失身份。

一些混的比较惨的散修,又不会御剑,也养不起灵宠,更买不起法宝。

即便如此,他们宁愿步行,也绝不愿意自降身份,屈尊跟凡人混在一起。

不过陈顺百无禁忌。

他从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凡人也好,修士也罢,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

选择混在商队中有两个目的。

一来是为掩人耳目。

以防被柳月夕杀个回马枪,或者被千影教、魏家一类的不确定势力盯上。

二来则是他现在处于虚弱期。

乘坐马车,既可以节约赶路的力气,还可以趁着这个时间恢复实力。

不过这些没必要告诉林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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