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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易主(第1页)

十六易主

住在育空堡的白人没有几个。他们在这儿住了很长时间,自称为“酵子”,并自恃了不起。他们轻视其他刚从轮船上登岸的新来者,叫他们“洋盘”,而新来者也总是因此十分沮丧。“洋盘”与“酵子”之间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没有发酵粉,做面包时用酸面团子,而后者是用发酵粉做面包的。

堡垒里的人看不起新来的人,为他们的倒霉而幸灾乐祸,特别对雪狼和那群声名狼藉的印第安狗们大肆践踏新来者的狗感到无比兴奋。每当汽船一到,他们必定满怀对印第安狗的深切期盼,到河边来看这种游戏,争先恐后地赞赏雪狼这个粗暴而奸诈的模样。

其中一个人十分喜欢这种游戏。他总是——听见汽船的第一声汽笛就飞奔而来;又总是在战斗结束、狗群走散、才最后带着一种失魂落魄的神情慢慢走回堡垒。他甚至在听到软弱的南方狗被一群虎牙击败而发出的垂死的惨叫时,高兴得心花怒放,大喊大叫,几乎乐此不疲。他看雪狼时的那种目光,真是既狡猾又贪婪。

没有人知道他姓何名什,人们都叫他“美人”——美人史密斯,他绝对不是个美人,而且与这名字根本不搭边。他长得特别地丑:个子不高,身材瘦小,脑袋小得可怕,头顶特别尖。实际上,在人们称他“美人”以前的孩提时代,他曾有个绰号——“枣核”。

相比之下,他的脸大,眼大,两眼之间还有两只眼睛的距离。也许瘦脖子软弱无力,一副十分宽大的腭骨向外向下突出,仿佛长在胸膛之上。

这副腭骨给人一种天性凶猛的感觉,但好像又缺少什么,也许是过于夸张,也许是腭骨太大,总之,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美人史密斯,是作为鬼鬼祟祟的胆小如鼠的人中最怯懦的一个而远近闻名的。

总而言之,史密斯是一个长相怪异的人,当然不是他的错。他天生就是这个样子,自己无法选择。他为堡垒里其他的人做饭、洗碗和做其他的杂役。人们非但不看不起他,反而仁厚待他,而且怕他,生怕他由于自卑而从后面开枪或在咖啡中投毒。更何况,总得有人做饭,无论有多少不足,美人史密斯却会做饭。

美人史密斯一开始就拉拢雪狼,他看着雪狼,对他的凶猛无比欢喜,极想据为己有。然而,对于他的拉拢,雪狼从一开始,就不搭不理,以后就耸毛、张嘴、走开。他察觉到他的恶意,讨厌这个人,害怕他的甜言蜜语以及伸过来的手,因为这一切而憎恶他。

头脑简单的动物,对于是非的理解非常肤浅。好则意味着一切令人舒服满足、可以解除痛苦的东西,因此人们喜爱;坏则意味一切令人别扭、具有威胁性的东西,所以令人厌恶。

雪狼对美人史密斯的不祥的预感,既不是出于思考,也并非仅凭外在感觉,而是出于其他一种非常微妙、不可名状的直觉。从史密斯奇形怪样的身体,到升起于满是瘴气的沼泽中的雾一样,非常巧妙地从不健康的体内表现出的那种摸不透的心理,雪狼感到,这个人满肚子坏水,是邪恶的化身,应该更加厌恶他。

美人史密斯第一次造访灰海獭营帐时,雪狼正在家里自由自在地躺着,他还没有看到,只闻听从远处传来的轻轻的脚步声,就知道谁来了。于是迅速爬起来,心惊肉跳。那人一到,他像狼似的偷偷地溜到营帐边上。

他只看到那个人和灰海獭说话,不知道他们说话内容。一次,那人指了指他,雪狼便冲他大声吼叫,仿佛那只手要触到他身上。那人看了大笑。雪狼一边逃跑,一边回顾地躲进树丛。

灰海獭已经做买卖发了财,什么也不缺。更觉得雪狼弥足珍贵,是他养过的最壮的雪橇狗和最优秀的领头狗,无论在迈肯齐河还是在育空河流域,没有一只狗可以跟他相比。他善于打仗,杀别的狗像人类杀死蚊虫不费任何力气。

史密斯听到这话,双眼冒光,用贪婪的舌头舔一舔嘴唇。

不!无论多少钱也不卖!

但是,美人史密斯对印第安人的脾气十分了解。他常常来拜访灰海獭,总把一只黑色瓶子之类的东西藏在外衣下。威士忌能够使人口渴,灰海獭就犯了口渴的毛病,胃如火烧,渐渐上了瘾;这种陌生的刺激物还混淆了他的大脑,听之任之,毫无顾虑。他开始花掉卖皮毛、并指手套和鹿皮鞋的钱,而且越花越快,随着钱袋渐渐变瘪,他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大。

最后,灰海獭的货物、钱和脾气都没了,空空如也。

于是,美人史密斯重提关于卖掉雪狼的事宜,但是,这次的买价不是用钱而是以瓶计算,正合灰海獭的心意。

他最后说:“你捉住他,他就属于你了。”

瓶子付了。

可是,两天以后,“你把他捉住。”是美人史密斯对灰海獭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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