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节支费用使用方法:
(1)办事处当月节支费用的40%,可记人下月使用;
(2)设办事处地区可提取月节支费用的30%,作为办事处员工奖励;
(3)未设办事处地区可提取季度节支费用的50%,作为该区域工作人员的激励,其余部分不再记人次月的开支中。
(二)费用支出具体标准
1。差旅费(非住宿所在地的工作区域之间所发生的费用)
(1)办事处经理/区域经理:办事处经理按业务经理的巡访计划核算出差天数;
(2)出差补助(食宿及市内交通费):90元/天;
(3)长途交通费:最高可报火车硬卧。
2。业务经理
(1)出差补助(食宿及市内交通费):70元/天;
(2)长途交通费:8小时以下按火车硬座,8小时以上按火车硬卧标准。
3。差旅费报销需有出差申请表及正式票据。
4。办公电话费:限额1500元/月;
(1)传真费:必须使用正规票据;
(2)邮寄费:必须使用正规邮电票据;
(3)办公用品费(含复印费):限额200元月;
(4)一办事处短途运输费:登记;
(5)办事处车辆燃油费:登记;
(6)停车费:正规票据;
(7)一车辆维修费:正规票据;
(8)促销宣传费: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支出;
(9)其他:超出预算的费用,支出前须填报《特殊费用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支出。
(三)费用的核销
1。办事处的所有支出均为限额实报实销,所有费用均需经办事处财务主管及办事处经理复核后,每10日连同发货单寄至财务部核销。
2。旅费核销依据:当月考勤表、当月出差申请表以时间先后为序按飞机、火车、汽车票、住宿票及其他票据分类粘贴,按规定格式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核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办事处经理批准方可出差。经批准的《出差申请表》需在办事处备案,以此作为考勤、报销的依据。出差返回后,将填写好出差结果的申请表附于差旅费报销单后,经审核报销。无申请表或申请表填写不完善,该次差旅费不予报销。
4。传真、邮寄费、办公电话费、房租费、办公用品费、短途运费、燃油费、停车费、维修费等应分类粘贴报销。
5。特殊费用:未包含在上述之内的和超出预算的费用,报销时将经过批准的《特殊费用申请表》附于单据后。
6。当月所有费用应按时寄回财务部,未按时寄回不予报销。所有费用均需正规票据,严禁使用白条、虚假票据(房租需有房东签字收条)。
员工住宿的水电、有线电视、伙食费等杂费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