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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园街的惨案(第1页)

三、花园街的惨案

这又一次证实了福尔摩斯理论的准确性。我只得承认,我十分吃惊并对他的分析判断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尽管如此,心中仍有许多疑问,唯恐被他事先设好的圈套欺骗。但他为什么要骗我呢?我望着他,这时他已通读了来信,目光茫然,陷入沉思。

我问道:“你怎么进行推理的?”他粗声粗气地问道:“什么?”“嗯,你是凭什么推断那个邮差从前的职业的?”“我没有时间谈这些小事,”他不耐烦地回答,很快又笑着说,“请不要介意我的粗鲁。你打乱了我的思路,但没关系。如此说来,你真的看不出那邮差从前的职业了?”“是的。”“得出这个结论很容易,可是要说明为什么,却不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简单的数学算式,你会觉得有些困难,然而你却知道这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蓝色大猫图案,这是海员的标志。况且他的行为举止又颇具军人气质,蓄着军人特有的络腮胡子。因此,我觉得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有些高傲,带着明显的命令神色。你没注意他自以为是的神态吗?表面看上去,他又是个庄重而稳健的中年人。据此,我推断出他从前的职业和职务。”

我不禁由衷地赞叹道:“太精彩了!”“这很平常。”福尔摩斯说。但从他的神情看得出,他颇感自豪,因为我表现出了对他的钦佩。“我刚刚还为没案子可办烦恼,看来这种苦恼完全是多余的,你看看这个吧。”说着他把刚刚阅读过的信扔给了我。“哎呀,”我草草地看了一下,不由地惊叫起来,“太恐怖了!”他平静地说:“这件事看来有些异乎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念一念好吗?”

下面就是那封信: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一起凶杀案,地点在布瑞克斯顿路末端。凌晨两点左右,巡警忽然发现该处房里有灯光,平时知道此房是无人居住的空房,所以想到出了什么差错。近前发现屋门洞开,室内空空如也,一具男尸横卧其中。尸体穿着整齐,衣袋内还有一张印着“伊瑙克·J.垂伯,美国俄亥俄州科里夫兰城人”字样的名片。死者死因不明,也没有遭劫的痕迹。发现了几处血迹,但死者并未受任何外伤。死者怎么在室内出现的,我们无从索解,此系无头案,我在此等您。目前现场保持完好,如不能来,请指点迷津,不胜感谢。

特佩俄斯·葛莱森敬上

福尔摩斯说:“葛莱森是苏格兰场中数一数二的干练人物。他和雷斯德堪称是那些笨蛋中的顶尖级人物。他们也能明察秋毫且精明干练,可总是习惯于墨守成规,固步自封,而彼此间又明争暗斗,争风吃醋。如果他们两个联手办案,那一定会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娓娓道来,我很为他着急,不禁喊了起来:“简直是刻不容缓,要我替你叫辆车吗?”“我还没决定去不去呢。我的确可以算是世界上罕见的懒汉,尤其懒劲儿发作的时候,因为我有时很勤奋呢。”“什么?你不是一直在等待这样的机会吗?”“嗨,朋友,这与我没多大关系,如果我把案子破了,我确信,葛莱森和雷斯德这伙人是会坐享其成、窃取果实的。因为我是个私人侦探。”“但是他们现在是向你求援呀。”“是的。他们承认我比他们高明,当着我的面他们也不会矢口否认;但是有第三者在场,割掉他们的舌头他们也不会承认这一点。说归说,咱们最好瞧瞧去,我可以单独行动。即使我得不到嘉奖,也可以取笑取笑他们。走吧!”

他披上大衣,那种匆忙的样子说明他勃勃的兴致已压倒了漠然冷淡的一面。他说:“戴上帽子。”“你不介意我也去吗?”“是的,如果你方便的话。”一分钟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奔向布瑞克斯顿路的马车。

这是一个昏暗多雾的早晨,屋顶被灰褐色笼罩着,与下面的泥泞街道遥相呼应。我的同伴兴致大发,滔滔不绝地大谈意大利克利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思特莱第瓦瑞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而我却静默地充当一位忠实的听众,因为这晦涩的天气和充满血腥的案件调查使我心境黯然。最后我不得不打断他的话说:“你似乎对目前的案子不太关心。”他回答说:“线索和材料不全啊。在占有全部证据之前,光下某种设想性的结论是最忌讳的,那会使判断出现误差。”“你很快就可以看到材料了。”我说着用手指着前面,“假如我没有猜错,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就是出事地点。”“没错。停下,快停车!”在距出事地点一百码的地方我们下了车,步行过去。

那栋房子看上去就是处凶宅。依次是四栋房子,离街有一段距离,3号是其中的一栋,也是四栋房子中空着的两栋之一。长期闲置,情形甚为寥落。布满灰尘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帖子,像眼睛上的白翳。每座房前都有一小片郁郁葱葱的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离开。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小路贯穿花园。一夜大雨,到处污泥浊水。花园四周是矮墙,三英尺左右高,墙头上是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而立,旁边有几个好事者,探头探脑往里看,试图瞧一瞧里面的景象,可结果却使他们失望,什么也看不到。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马不停蹄地着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他一脸漫不经心的神态,没显出任何急切的神情。此情此景,我觉得这未免有些做作。他不住地在人行道上徘徊,失神地盯着地面,一会儿又专注于天空和对面房子以及墙头的木栅。在他细致的勘查后,就缓缓走上小路。对了,他是从草地上走过去的,并全神贯注地观察着路面。他有两次停下来,有一次我还看见他笑了笑,并伴随着他一声满意的欢呼。在这湿漉漉的泥地上,有许多脚印。但是因为有过往的警察从上面凌乱踩过,我想不出我的同伴会在上面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可我记忆犹新的是,那次他是怎样雄辩地证明了他非凡的观察力,所以我坚信他能看出许多我所力不能及的东西。

在房子的门口,有一个淡黄色头发皮肤白皙身材颀长的人过来迎接我们,他拿着记事本。他快步上前,握着福尔摩斯的手说:“你终于来了,实在太好了。所有的东西都保持原始状态。”“那地方除外!”福尔摩斯指着小花园说,“就是一群水牛经过这里,也不会如此糟糕。没问题,葛莱森,你一定是以为有了结果,才保存了这样的现场吧。”这个侦探推诿地说:“我忙屋里的事,外边的事交给雷斯德负责的。”福尔摩斯眉毛上扬,同时看了我一眼,用嘲弄的口吻说:“你和雷斯德在这里,别人就无事可做了。”葛莱森搓着两只手无奈地说:“我们已经尽力了。这的确是一个离奇的案子,我知道你能对付得了。”“你来时没坐马车吗?”福尔摩斯问道。“没有,先生。”“雷斯德呢?”“他也没有,先生。”“那么,咱们到里面看看。”福尔摩斯以跳跃性的思维问完话,便阔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脸上不乏惊讶的表情。

通向厨房的是一条短短的过道,上面没铺地毯,灰尘四起。过道左右各有一扇门,其中一个显然很久没有开启过。另一个门通向餐厅,惨案正是在餐厅里发生的。福尔摩斯先生进去了,我尾随其后,倍感沉闷压抑。这是因为死尸的缘故。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由于没有摆放家具,因此显得很空旷。墙上贴满劣质花纸,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霉点,有些地方黄色的墙壁已经从大片剥蚀的花纸上露了出来。门对面的壁炉倒很雅致。壁炉框由白色假大理石制作而成,炉台的一端是一截红色蜡烛。屋里只有一个窗子,肮脏不堪,以致室内光线非常昏暗,一切看起来是那样惨淡。屋内尘土遍布,更增加了一份凄惨。这些是我后来才留意到的。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全被眼前那个恐怖的死尸所吸引:他硬直地躺在地板上,暗淡无光的双眼盯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的年龄在四十出头,身材适中,肩膀宽阔,一头浓黑的鬈发,胡须短而硬,着黑色的厚昵礼服上衣和背心,浅色裤子,装着白净的硬领和袖口,身边是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双拳紧握,两臂张开,双腿盘结,可以看出他进行过垂死前的挣扎。他脸上所表现出的扭曲可怖的神情,依我看,是一种刻骨的仇恨,我从未见过的仇恨神情。狰狞的面容,加上恐怖的怪状,再加上一副低削的前额、平坦的鼻子和前凸的下巴,俨然一个稀奇古怪的塌鼻猿猴。还有,那种生硬的痛苦腾跃姿态,整体看来更加恐怖。我目睹过形形色色的死人,但这发生在伦敦市郊大路旁的黑暗、肮脏的房子里的凶杀景象却是平生仅见。

身材瘦削而颇具侦探家气质的雷斯德,此时正站在门口向我们招手示意。他说:“这件案子要引起轰动了,先生,我也不是一无所知的新手,可我从来没遇到这样棘手的案件。”葛莱森问道:“有线索吗?”雷斯德说:“一点也没有。”福尔摩斯来到尸体前,跪下来一丝不苟地检查着。“肯定没有伤痕吗?”他指着周边的血迹问道。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回答说:“肯定没有。”“这么说,这血迹是另有他人,也许是凶手的。如果此案件属于凶杀,那么我倒想起了一八三四年邮垂柯特地方的凡·简森遇害时的情形。葛莱森,你记得那个案子吗?”“记不清了,先生。”“你应该温习一下这个旧案。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没什么新鲜的。”

说话的时候,他手指灵活地这儿摸摸那儿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者的衣扣检查一番,他的眼光又变得时而发生的失神了。他检查的速度极快,认真细致地出人意料。又闻了闻死者的嘴唇,之后又看了死者的靴底。

“没人动过这尸体吗?”他问道。“此前我们对他例行检查,之后一直没人动。”“现在可以把他处理掉了,”他说,“没必要再检查了。”有四个人和一副担架事先已准备好。葛莱森一招手,四人便准备把尸体抬出去。但当尸体抬起时,突然掉下一只戒指。雷斯德弯腰拾起,迷惑不解地仔细观看着。

他说:“这是女人戴的婚戒,这和女人有什么关系吗?”他边说边示意大家过来观看,这只朴素的金戒指的确是新娘的婚戒。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案情更加复杂了。上帝啊,还能更复杂吗!”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只婚戒对案子的明朗化没有帮助呢?呆呆地看着是于事无补的。他的衣袋里还有什么东西?”“一切都在这儿了,”一小堆东西放在楼梯的最后一级上,葛莱森说,“一只金表,是97163号,配有一条巴罗德公司制造的金链,又重又结实。一只刻有共济会会徽的金戒指,一只刻有虎头狗身的金别针,狗的眼睛是两颗红宝石。俄国生产的皮名片夹,里面有张名片,印着“科里夫兰·J.垂伯”字样,衬衣上的K·J.D三个缩写字母与此人名的字首相同。有一些零钱,共七英镑十三先令。还有一本《十日谈》,是袖珍本,书的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杰森的名字。两封信中的一封就是写给该人的,另一封是给垂伯的。”“寄往何处?”“河滨路的美国交易所,都是留交收信人自取的。两封信均从凯恩轮船公司发出,信中告诉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开出的日期和时刻。由此可知,这个可怜的人正准备回纽约。”“你们调查过斯坦杰森吗?”“是的,先生,我们已经调查过了。”葛莱森说,“拟好的广告已送到几家报社了,美国交易所也派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和科里夫兰方面联系过没有?”“早晨我们已经把电报发出去了。”“怎么问的?”“我们把这件事的细情介绍了一下,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协助我们的工作,提供一些必要信息。”“你没在电报中提到关键的情节吗?”“我询问了斯坦杰森的个人情况。”“没有问到别的?难道没有比这个人更关键的?你不能再拍个电报吗?”葛莱森生气地说:“我要说的都说了。”福尔摩斯无可奈何地笑了一笑,正要说什么,这时雷斯德走过来,洋洋自得地搓着手。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在前屋。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个最最重要的情况。如果不去仔细检查墙壁,就会漏掉这个重要线索。”这个小个子说话时,两眼熠熠生辉,显然是在为他的棋高一着而沾沾自喜。“这边来,”他边说边往前屋走。尸体抬走了,室内空气比刚才好了些。“别动,就站在那儿!”他取出一根火柴在靴子上划着,举起来照着墙壁。“你们仔细看看这个!”他得意地说。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脱落了许多,就在这个墙角的**处,有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粉墙上,有一个潦草的血字:RACHE。“对此你有何高见?”雷斯德炫耀着,神情活像个马戏团的领班,“谁也没发现这个,是因为它在最暗处,没人注意到。这是凶手蘸着死者或他自己的血写的。瞧,这儿还有流淌的痕迹呢!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他杀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为什么要写在这儿呢?给你解释,看到壁炉上的蜡烛了吗,当时是亮着的,所以这个角落被照得很亮,而不像现在这么黑。”

葛莱森不屑一顾地说:“可是,这个血字有什么价值呢?”“什么价值?这暗示出凶手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Rachel,但可能被突发的情况阻断,所以没来得及写完。你记住我的话,等到案件水落石出后,你会发现一个名叫“瑞契尔”的女人与此案有关。你现在可以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精明强干的,但说到底,姜还是老的辣。”他说完后,福尔摩斯大笑起来,雷斯德十分恼怒。福尔摩斯说:“真对不起,是你先发现了这个血字,这是你的功劳。你说得不错,昨晚案发时,写此字另有其人。我还未到过这个屋子,允许的话,我现在做些现场检查。”

他说着,迅速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件工具,不声不响地走来走去,有时停下来,有时跪下去,有时甚至趴在地上。他很投入,全然忽略了我们的存在。他一直在默念着什么,时而惊呼,时而叹息,时而打起口哨,时而又颇受鼓舞地轻叫起来。冷眼旁观他的实地工作,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林中往来奔波,吠叫不止,一副不嗅出猎物的踪迹不罢休的架势。他这样的检查持续了二十分钟,精确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对此,我什么也看不出来。偶尔他也不可思议地测量墙壁。后来他小心翼翼地从地板的某处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放在一个信封里。然后,用放大镜查看血字,异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对自己的工作似乎很满意,然后愉快地将放大镜和卷尺放回衣袋。

他嘴边带着一丝微笑,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没有尽头地锻炼吃苦耐劳的生存能力。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倒很适用于侦破工作。”葛莱森和雷斯德一直用非常好奇的、几分蔑视的眼神去注视这位私家同行的一举一动,他们果然不明白我逐渐理解了的福尔摩斯的每个动作,甚至最细微的动作的目的都相当实际确定。

他们两人齐声问道:“先生,怎么样?”我的同伴说:“假如我帮助你们的话,恐怕会使二位在这案件上树立的功劳大为逊色了。你们的工作进展顺利,任何人插手都是多余的。”话中充满嘲讽。稍顷,他又说:“假使你能及时告知我侦查的进展情况,我也将倾全力协助。我可以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谈吗?请你们把联系方法告诉我。”

雷斯德翻了一下记事本,说:“约翰·伦斯,他住在肯灵顿花园路,奥德利大院46号,现在是下班时间,他肯定在家。”福尔摩斯记下了人名和地址,然后说:“走吧,医生,咱们这就找这人去。我告诉你们一个线索,或许对这个案件的侦破有帮助。”他对二位侦探说:“这是一起典型的谋杀。凶手是个约六英尺高的中年男人。与他的身材相比,他的脚显得小了一点,穿的是方头靴子,粗皮制成。吸印度产雪茄,和被害人一起乘四轮马车来到这里。由一匹马拉着的车,那匹马的四只蹄铁中有三只是旧的,只有右前蹄是新的。凶手赤红脸色,右手蓄长指甲。以上仅是几点迹象,或许对你们二位有些启发。”雷斯德和葛莱森彼此失色,一种表示怀疑的微笑不经意地滑过嘴角。雷斯德问道:“是谋杀?用什么谋杀手段呢?”“毒死的。”福尔摩斯轻描淡写地说,然后大踏步地出去了,“还有,雷斯德,”走到门口时他又回过头来说,“在德文中,‘拉契’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费心力去寻找什么‘瑞契尔小姐’了。”几句颇有分量的临别告白之后,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剩下这两位对手瞠目结舌地呆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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