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巧莲也是忍不住了,直接爆了粗口。
显然女儿傅平尔的话,让她伤透了心。
不得不说,
庞巧莲这娘们儿虽然脑子不好使,而且也没有什么法律意识,说白了就是个二逼法盲。
但不可否认的是,她做的这一切,也确实是为了傅平尔好。
只可惜结果却恰恰相反。
非但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反而还坑了傅平尔。
想把傅平尔从坑里拉出来,却没想到,将她推进了更深的坑……
这就应了那句话,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建议别出发。
说得好听点,这叫“好心办坏事”。
说的难听点,这特么就是纯纯的没脑子,蠢货。
当然了,
傅平尔也不是什么聪明人。
但凡她能有一点脑子,也不至于庞巧莲说啥她就做啥。
成年人了,二十五岁了。
在法律上讲,这叫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
说白了就是你这个年纪,你做事情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而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就是成年人应当对自己做的事情有基本的判断,应当有成熟的世界观价值观等等。
说人话就是,
你特么都成年了,啥事儿是对的啥事儿是错的,啥事儿是好的啥事儿是坏的。
你该分得清了。
如果做了错事,那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别甩锅说别人怎么怎么样。
事儿你干没干?
干了对吧?
那就别说其他的。
承担责任就完事儿了。
事后翻脸去甩锅,只能说明你不但蠢得无药可救,而且还特么没有半点担当。
要不说这俩人能成为母女呢。
单就“蠢”和“法盲”这两方面来看,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