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自由的关系
当代法国哲学家萨特认为,由于“人不外乎是自己造就的东西”,那么使人从空泛的纯粹的存在、露面到生命的展开过程,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造就、规定自己的就是人的自由。它和人的存在相伴相随。只要人一出生,在人生的舞台上一露面出场,自由就在人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一动一静、思考与行动中,展示它特有的力量与魅力,它不是一个人可有可无的属性,也不在乎你是否承认接受它,更不是从人之外强加于人的东西。相反,只要你是人,只要你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你就享有自由。自由是存在的不可分割的孪生体,自由造就人的本质。“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且使人的本质成为可能,人的存在的本质悬置在人的自由之中。因此我们称为自由的东西是不可能区别于‘人的实在’之存在的。人并不是首先存在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人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这两者之间没有区别。”简言之,存在就是自由,没有自由也就不可能存在,自由与存在之间不是二者选一的问题,而是不可选择的问题,它是与生俱来、命中注定与存在相伴相随的。在这个意义上,萨特发出了“人是被判自由这种徒刑”的感叹。“我命定是自由的,这意味着,除了自由本身以外,人们不可能在我的自由中找到别的限制,或者可以说,我们没有停止我们自由的自由。”
自由就是存在的宣言,是萨特心日中关于人的学说的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人摆脱了中世纪匍匐于上帝的脚下拱手出让自由的奴性与谦卑;又揭开了文艺复兴时期人虽自由,但自由却是上帝赋予的“犹抱琵琶半遮而”的羞羞答答的面纱;更打碎了近代黑格尔等把自由当成人的本质,但却置身于理性名义下的桎梏。至此,自由既不依附于上帝,也不从属于理性;既没有任何规定性,也不是人的本质。自由只是存在的同义词,自由是人不可抗拒的命运,自由与人的存在生死与共,休戚相关。自由与人同在。
在萨特看来,人的这种自由是一种自主选择的自由,是人按着自己的意愿自己选择自己、创造自己、规定自己且最终造就自己的自由。囚为人的存在先于人的本质,人一出生只是纯粹空泛的存在,它犹如一张白纸,需要在自由这支笔的操纵下,通过不停地涂抹行动,绘就人的本质的图画,必须通过自由的选择使自己塑造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人。由此,萨特认为自由就是选择,而选择的主体是单独的个人,因而选择是个人的选择,它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一句话,自由就是个人的自我选择的自由,这种选择的自由造就出个性独特的本质,演绎出五彩缤纷的人生。
这种选择是无条件的,由于存在与自由合二为一,而自由又意味着选择,故人不能不选择。即使决定不选择,这还是一种选择,所以选择和自由是一样,都是人不可抗拒的命运,人只有无条件地接受。
这种绝对的选择,它在人的思想或意识的王国里,没有任何牵制与羁绊,惟有想像与自由相伴随。这是一个萨特心目中的自由的王国,它与常识的自由王国泾渭分明。常识的自由是指获得满足而达到目的的能力,而萨特的自由意指选择目的的自主,至于目的达到与否却是无关紧要的,即“明确地说明‘是自由的’这种表达不意味着‘获得人们所要求的东西’,而是‘由自己决定去要求’。换言之,对自由来讲,成功与否是无关紧要的。”萨特以关押在监狱中的俘虏为例加以说明,如果说身陷囹圄的俘虏仍然是自由的话,萨特不是指有随时越狱的自由,而是意指他有随时企图越狱的自由,前者是常识的自由,后者是萨特所言的自由。前者注重的是能力和获得,后者注重的是愿望与选择,所以萨特谆谆告诫人们必须注重获得的自由与选择的自由两者的本质区别,不要以能力的不自由否定愿望的自由,萨特的自由只是思想选择的自由。
杨朱泣歧
杨朱,世称杨子,春秋战国时魏国人。《荀子·王霸》在议论到君主用人的时候说,应该不顾亲疏,不拘贵贱,任用有真才实学的贤士,才能建立像舜、禹一样称王天下的大业。否则,就会误入歧途。荀子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魏国的杨朱走到十字路口时,不知该何去何从,情不自禁哭了起来,他说:“这就是那如果错误地迈出半步,等到觉察时已经相差千里了的地方啊!”君主用人,也如同走到荣或辱、安或危、存或亡的十字路口,稍有差错就会酿成悲剧,比在十字路口走错路更可怕。
《淮南子·说林训》在说到用人的方法时,也引用了这个故事。杨子见到四通八达的大路,便哭了起来,因为那些岔路有的可以往南,有的可以往北;墨子看到白色的丝绸就哭泣起来,因为它可以被染成黄色,也可以被染成黑色。
透过“哭泣”这一表面现象,“墨子悲丝,杨朱泣歧”的故事其实包含很深刻的哲理。“逵路”可往南可往北,杨子不知何去何从而哭;白色丝绸能染黄能染黑,墨子不知如何是好而泣。如按照西方近代以来的自由理念,“墨子悲丝,杨朱泣歧”的故事实质讲的就是意志的自由、选择的自由,反映对选择的困惑、对自由的焦虑,以及不习惯于承担因自我决定而来的个人责任。承担行为的责任,意指当事人本来可以避免这一行为,如果别无选择或因外在强制所为,责任问题也就无从谈起。比如,你杀了人,如果是别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逼着你去的,事后你就可以辩解:我不去没有办法,如果不去,他就把我杀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不是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决定自己行为的,所以你不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不会选择”的痛苦有时更甚于“不让选择”的痛苦;惯性地逃避自由往往比理性地驾驭自由来得容易。我们知道,在由殷周“学在官府”到春秋战国“竹帛下私人”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士人有了自由可又没了方向,犹如歧路亡羊,不免迷惘与彷徨。当然,“哭歧路”的举动本身也是一种选择,但这是最消极的选择。无论就一个人的行为选择还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抉择来说,如果总是在歧路衢途、三岔路口或十字街头痛哭流涕、裹足不前,无论如何都不是明智之举。
杨朱哭歧路,在后世不乏同调。魏晋名士阮籍在《咏怀诗》第二十三首中有“墨子悲丝染,杨朱泣歧路”句,《晋书·阮籍传》载:“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返。”因此,唐代诗人杜甫将杨朱与阮籍相提并论,写下“茫然阮籍途,更洒杨朱泣”的凄美诗句。然而,杨朱哭歧路是因为选择太多,而阮籍哭穷途则是由于无路可走。二者虽皆因路而哭,但哭的理由南辕北辙。还是魏晋名士刘伶来得洒脱,他常乘鹿车,携酒一壶,边走边喝,使仆人荷锸相随,告之“死便掘地以埋”。在黑暗的时代,走投无路的气节之士无非是死路一条。一切想明白了,倒也节省了泪水。
由此可见,“不会选择”的痛苦有时更甚于“不让选择”的痛苦;惯性地逃避自由往往比理性地驾驭自由来得容易。
拥有积极的自由
弗洛姆认为,“积极的自由”是争取自由的惟一的真正的道路。“积极的自由”与“逃避自由”的消极方式不同,它是指“个人自我得以实现,即他的智力、感情和感官方面的潜力得以发挥这一意义上的积极的自由。”它要求人能自由地支配自己,自由地实现自己的个性和潜能,自由地全面发挥个人的理性和情感,它包含着这一原则,人的个性的成长与实现就是人的自由的最终目的。弗洛姆相信,人完全可以实现既自由又不孤独,既保持独立的自我,而又与他人、与外界建立联系,充分实现潜能,享有“积极自由”的崇高理想。
“积极的自由在于全面、总体的人格的自发性活动。”’这种“自发性活动’’泛指创造性活动,它是自我的自由自主的活动,不是一种受人驱使的强迫性活动,或是受外界刺激而引发的机械活动,它是使人把自己同世界联系起来克服孤独的恐惧,同时又不使自我的完整受到损害的惟一途径,这种活动主要表现在“爱”和“积极的工作”两方面。
第一,“爱”。“爱”在弗洛姆的人生哲学里,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它是社会的协调器,是人与人关系的黏合剂,是医治病态的人和病态社会的一帖良方。在弗洛姆的笔下,真正成熟的爱是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个性条件下的结合。爱是人的一种丰动的能力,是一种突破使人与人分离的那些屏障的能力,一种把他和他人联合起来的能力,爱使人克服孤独和分离,但爱承认人自身的价值,保持自身的尊严。弗洛姆认为它既是人出于克服孤独的需要,追求与他人结合、趋向合群,又是要各方维护自我,保持个性,不把自身消融于他人之中。爱是一种活动,一种人际关系,是建立在双方平等、各自独立、相互肯定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结合,从而达到人的和谐相融。
爱情是一种“给予”,而不考虑“拥有”。这种给予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欢乐、兴趣、理解、知识、幽默……个体盎然的生命中的所有一切都奉献出来,在主动的给予中,领略到自己的力量、智慧、才能,领略到自身的博大伟岸、沛然生机,由此感受到无限的欢悦,同时也激发了按受者身上的能力与潜能,共同在爱的交流中一起共享生命的快乐与活力。
除了给予,爱所共同具有的“要素是关心、责任、尊重、了解”。关切:就是对所爱者的生命与成长的关怀;责任:就是对所爱者必须承担义务;尊重:就是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个性;了解:就是尊重的基础,因为尊重人总是以理解人为前提的,要理解人就需要有知识,所以它是真正的爱不可缺少的一环。关切、责任、尊重、了解是相互依存和缺一不可的。没有了解引导的关切与责任是盲目的,但不以关切为动机的了解则是空洞的,只有四者互为一体时,人才拥有真正的爱,才会克服人的孤独与恐惧,消除人们互相提防警觉的篱笆,从而敞开心身,容纳别人,这样的爱才是至真至善至美的,它是生命中最美的绚丽的霞光,在这样的爱中,潜藏于爱者生命本身当中的爱的能力则像涓涓小溪,欢乐地从生命中溢出,在与他人、与世界的交融中,趋于丰盈、充实、拓展、盎然,全身心地散发着感人的魅力与情趣。至此,人才拥有了真正的快乐与幸福,拥有了和谐与自由,世界也才拥有了和平与安宁。
第二,积极的工作。积极的工作是指与自然相互沟通合二为一的创造性行为,它必须拥有创造性的理性思维,它能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深入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达到主客体和谐的统一。即一方面,主体对客体有着强烈的兴趣和探求的欲望,客体并不是作为某些死东西,某些与人本身和他的生命相分离的东西而得以体验;另一方面,客体也激发了主体的关切,促使主体对客体做出积极的反应,主客互动,从而主客交融。弗洛姆举了一个佛陀发现四重真理的故事:“佛陀看见一个死人、一个病人和一个老人。他当时是个年轻人,却深深地为人的这种不可逃脱的命运所感动,他对所见之事的反应激励了他的思想,结果是创造了生命本质和普度众生的理论。”正是在这种创造性理性思维的指引下,人才能拥有创造性的工作。弗洛姆指出正是通过积极的工作与真正的爱,个人与自然、个人与他人、个人与世界才和谐地有机地连接起来,重新融为一体,从中获得力量和安全,从而消除了人的个体化过程中自由与孤独、独立与软弱的矛盾,使人迈上了健康、积极的自由之路。
不过,弗洛姆同时也深刻地指出,解决现代社会中人的自由问题,仅靠个人努力远为不够,它还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的配合,只有健全的社会才能造就出健全的人,也只有健全的人才能造就健全的社会,两者是互为依靠,缺一不可的,只有二者完美和谐地结合,才能使人拥有真正的积极的自由。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文艺复兴”是指对古希腊罗马文艺的复兴,但是复兴“文艺”不过是个旗号,真正要复兴的是古希腊罗马时代的理性精神与人的尊严。所以说,文艺复兴运动发现了人。
宗教统治千方百计剥夺人性,扼杀人的尊严与人的自由理性,把人的地位置于上帝的支配之下。文艺复兴运动则冲破了教会的黑暗统治,把人从上帝手中解放了出来。他们或通过诗歌小说、或通过绘画雕刻、或通过杂文论著等种种“文艺”形式来抨击封建教会,歌颂人的伟大、人的完美与人的尊严。因此,文艺复兴运动实质是一场人文主义运动,是一场人的发现与人的自我解放运动。
文艺复兴先驱但丁首先大胆提出政教分离、反对教皇干涉政治的观点。在《神曲》中,他把教会和国家形象地比喻为两个太阳,分别照耀着精神世界和尘世生活,从而否定了教权高于俗权、教皇高于国王的教会至上信条。他认为当时的社会罪恶应归于政教合一:“今日罗马教堂,把两种权力抱在怀里,跌入泥塘里去了,她自己和她所抱着的都弄污秽了!”他痛斥僧侣阶级从事买卖圣职、敲诈勒索等肮脏无耻的勾当,对这伙“日夜用基督的名义做着买卖”,“穿着牧羊人衣服的豺狼”,表示极大的义愤。
他把许多死去的教皇和僧侣打入罪恶的地狱,让他们在地狱受严刑的惩罚。比如他把勾结法国破坏意大利统一事业、干涉弗洛伦萨内政的在世教皇打入第八层地狱,抨击他“使世界变为悲惨,把善良的踏在脚下,把凶恶的捧到头上”。这对当时为罗马教皇和天主教会所残酷统治的意大利来说,是一个极其勇敢的行为。
但丁对教会和教皇的揭露和批判,成为后来反教会和宗教改革的先驱。另外,但丁对封建统治阶级的败行劣迹,对鱼肉人民的豪门贵族、贪官污吏、重利盘剥的高利贷者,也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露。
但丁是中世纪第一个提出个性解放、理性觉悟和反对宗教桎梏的思想家。他歌颂自由的理想、个人的情感和求知的精神,表现出对现世生活的强烈兴趣,针锋相对地反对宗教神学所竭力否定的人的价值以及现世即罪恶的说教。他认为人类有天赋的理性和自由意志,不像禽兽那样冥顽无知,人的生活目的就在于追求真理和至善。
他说:“我是一个人,当爱情鼓动我的时候,我依照他从我内心发出命令写下来。”他还认为:“上帝在创造的时候,最大的赠品,最伟大的杰作,最为他所珍贵的,那就是意志自由。只有智慧的造物享有这个。”
但丁认为,意志自由是“上天的馈赠”。对于自由个性,但丁的一句名言,千古流传,那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可见,但丁非常重视个人的自由意志的表达,个人的意向的抒发以及自我命运的铸造。
但丁还与教会分庭抗礼,推崇古典文化,对古希腊、罗马学者表示高度的崇敬,肯定人类对知识的追求。他把古罗马诗人维吉尔作为自己人生之路的向导,热情地称他为“导师”、“模范”、“智慧的海洋”,毫不隐讳地承认自己是他的学生和继承者,并借尤利西斯之口说:“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当追求美德和知识。”
他还强调指出:你现在应当避开懒惰,因为一个人坐在绒毯之上,困在绸被之下,决不会成名的;无声无息度一生,好比空中烟、水面泡,他在地球上的痕迹顷刻就消灭了。所以,你要站起来,用你的精神,克服你的气喘……那么就可以战胜一切艰难。
这种对人生、对现世活动的肯定,正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化的先声。作为新旧交替时代的但丁,他的人生哲学观也充满了深厚的基督教神学思想。他自己就曾明确地说:“我是围困在疑团之中,‘是’和‘否’交战在我的胸中。”譬如,他歌颂现世生活,但又把它看作来世生活的准备。他倡导以宗教道德进行自我完善,认为“神学的美德”(即基督教的三大纲领:信仰、希望、神爱)是最高道德规范。他揭发教会的罪恶,但又不从根本上否定宗教和教会,甚至把神学置于哲学之上,认为人类只有依靠信仰和神学,才能达到至善之境。他在批判封建社会的同时,又把祖国统一的理想寄托在神圣罗马皇帝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