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杨山人归嵩山
《元和郡县志》:嵩高山,在河南府告成县西北二十三里,登封县北八里,亦名外方山。东曰太室,西曰少室,嵩高总名,即中岳也。山高二十里,周回一百三十里。
我有万古宅,嵩阳玉女峰。〔一〕长留一片月,挂在东溪松。尔去掇仙草,〔二〕菖蒲花紫茸(一作“君行到此峰,餐霞驻衰容”)。〔三〕岁晚或相访,青天骑白龙。〔四〕
〔一〕《登封县志》:太室二十四峰,有玉女峰,峰北有石如女子,上有大篆七字,人莫能识。
〔二〕江淹《赤虹赋》:掇仙草於危峰,镌神丹於崩石。
〔三〕《神仙传》:嵩山石上菖蒲,一寸九节,服之长生。《抱朴子》:菖蒲须得生石上,一寸九节以上,紫花者尤善。谢灵运诗:新蒲含紫茸。李善注:《仓颉篇》曰:茸,草貌。然此茸谓蒲花也。
〔四〕《广博物志》:瞿武,后汉人也。七岁绝粒,服黄精紫芝,入蛾眉山,天竺真人授以真诀,乘白龙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