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伯尔斯通的悲剧
现在,请允许我先向您描述一下我们到达案发地点以前所发生的事情(这是我们事后知道的),至于那些无关紧要的人物暂时先放在一边。
伯尔斯通位于苏塞克斯郡北部边缘地区的一个小村庄,这里沿袭着几百年的传统——由砖木混合搭建的房屋,但近年来由于环境优越,一些富户陆续移居此地,他们的别墅在丛林中若隐若现。当地人认为这些丛林是维尔德大森林的边缘,大森林伸展到北部白垩丘陵地,变得越来越稀疏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一些辅助性设施也相应开设起来,因此小镇的前景一片光明。伯尔斯通很快会从一个古老的小村落发展成一个现代化城镇。伯尔斯通是一个相当大的农村地区的中心,因为由此向东到肯特郡边区大约十里左右,有一个市镇滕布里奇威尔斯。
距村镇半英里左右,有一座以高大的山毛榉树而闻名的古老园林——伯尔斯通庄园。这个年代久远的古堡一部分兴建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代,当时休葛·戴·坎波斯在钦赐的庄园中心建立起一座小型的城堡。这座城堡在一五四三年毁于火灾。直到詹姆士一世时代,才在这座封建城堡的废墟上又建起一座砖瓦房,甚至连旧城堡四角被熏黑的基石也被利用上了。
庄园的建筑有许多山墙和菱形小格玻璃窗,仍保持着十七世纪初始建时的面貌。用于护卫城堡的两道护城河,外河因干涸已被辟为菜园。那道内河却依然存在,尽管现在只剩下几英尺深了,宽度却还有四十英尺,环绕着整个庄园。由于有一条蜿蜒不绝的小河流经这里,因此也算是流水不腐。庄园大楼底层的窗户离水面还不到一英尺。
进入庄园的必经之路是一座吊桥。吊桥的铁链和绞盘早已生锈、毁坏。但是,这座庄园的新主人竟奇迹般地将它修复得完好如初,使吊桥可以正常地晚上吊起,早晨放下。仿佛回到了旧时的封建时代,一到晚上,整个庄园就变成了一座孤岛——这一点和即将轰动整个英国的这一案件有直接的关系。
这所房子已荒废多年了,道格拉斯买下它的时候,已有随时坍塌的危险了。这个家庭只有两口人,就是杰克·道格拉斯和他的夫人。从各方面来说,道格拉斯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大概五十岁左右,大大的下巴,面容粗犷,留着灰白的小胡子,瘦长而结实的身材,尤其是他那双闪着智慧的灰眼睛,显示着他的机智敏锐不减当年。他总是喜气洋洋,和蔼可亲。但从他有点不拘礼节的举止行为中,似乎可以看出他曾经历过远远低于目前社会阶层的生活。
然而,尽管那些颇有教养的邻居们对他颇感好奇和谨慎,但由于他对当地的一切福利事业极为热心,并且十分积极地参加当地人举办的各种集会,再加上他拥有一副圆润男高音的嘹亮歌喉,而且常常喜欢满足大家的要求给人们高歌一曲,所以道格拉斯很快便在村民中树立起威信。他看起来很富有,据说是从加利福尼亚州的金矿赚来的。通过他和其夫人的谈话,人们可以获悉道格拉斯曾在美国生活过。
由于道格拉斯为人豪爽,喜好结交朋友,所以他的人缘非常好,而他那临危不惧、冷静自若的精神状态更使他的声望与日俱增。尽管他的骑术不是很高明,但每次的狩猎集会他都应邀参加,以惊人的毅力与别人竞争,靠着自己的决心,他不但坚持下来,竟也不落人后。有一次教区牧师的住宅起火,在本地的消防队宣告无法扑救之后,他仍义无反顾地冲进火窟,无所畏惧地抢救财物,从而名声显露。因此,杰克·道格拉斯虽然初来乍到,却已无人不知了。
他的夫人也赢得了当地人的爱戴。按照英国人的习惯,一个客居他乡的外来人,如果未经介绍,不会有人主动去拜访。但她是一个性格孤僻的人,所以这对她并没有太大影响。而且,她专注于照顾丈夫和料理家务。据传她是英国人,在伦敦与丧偶不久的道格拉斯相逢。高高的身材,性感的肤色,轻盈的体态,处处显出她是一名美丽的女子。两人之间二十岁的差距似乎并未影响他们的幸福。
然而,有些知道内情的人说,他们之间也存在一些猜疑,因为道格拉斯夫人对她丈夫过去的生活可以说是知之甚少。少数心思缜密的人发现,每逢道格拉斯过晚回家,道格拉斯夫人就坐立不安,有些神经紧张。偏僻的乡村似乎是流言蜚语的最佳导体,庄园主夫人这一举动自然是最佳话题,而此事发生后,更成为人们议论的话题,因此就与众不同了。
还有一个人,说实话,他只是这里的一名客人,但由于案件发生时他也在场,因此在人们的言谈中,他的名字就特别显眼了。这个人名叫塞西尔·詹姆斯·巴克,是汉普斯特德郡黑尔斯洛基市人。
在这里谁都认识塞西尔·巴克,因为他是庄园的常客,而且还颇受欢迎。塞西尔·巴克是惟一了解道格拉斯底细的人。巴克本人是个英国人,但是据他自己说,他和道格拉斯是在美洲认识的,而且十分明确的是,在那里两人的关系就已经很密切了。据说巴克是一个拥有大量财产的单身汉。
他最多四十五岁,要比道格拉斯年轻许多,身材高大笔直,膀大腰圆,脸刮得十分干净,脸形像一个职业拳击家,浓重的黑眉毛,一双目光逼人的黑眼睛,不需别人的协助,就能从敌人中杀出一条血路来。他既不喜欢骑马,也不喜欢狩猎,但却喜欢叼着烟斗,沿着古老的村子转来转去,要不就与主人一起,主人不在时就与女主人一起,驾车出游欣赏乡村美景,以此来度过闲暇时光。
“他是一个性情随和、慷慨大方的绅士,”管家艾姆斯说,“但是,哎呀!我从不敢顶撞他!”巴克与道格拉斯非常亲密,与道格拉斯夫人也一样友爱——可是道格拉斯对这种友谊似乎十分恼怒,甚至连仆人们也不止一次地觉察到了。他是祸事发生时,这个家庭中的第三个人物。
老宅子里还有另一些居民,但只要了解一下艾姆斯和艾伦太太就够了——大管家艾姆斯是个严谨、勤劳而又彬彬有礼的人;而艾伦太太则是个健康而快乐的人,她协助女主人管理日常家务。宅中其余六个仆人就和一月六日晚上的事件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夜里十一点四十五分时,当地小小的警察所就接到了第一次报警。这个警察所由来自苏塞克斯保安队的威尔逊警官主管。塞西尔·巴克不能控制地冲向警察所的门,拼命敲响警钟。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庄园里发生了惨案,杰克·道格拉斯被人杀害了。”他匆忙赶回庄园,过了一会儿——大约十二点多一点儿,警官在向上级紧急报告发生凶案后也赶到了犯罪现场。
警官到达庄园时,发现吊桥已经放下,城堡内灯火通明,从天而降的灾难使全家陷入了极大的悲痛和无措的混乱中。面色苍白的仆人们彼此紧挨着站在大厅里,受惊过度的管家只知道僵立在门口,无意识地搓着双手,看着颇为镇静的巴克打开门领警官进来。这时,本村热心且医术高超的医生伍德也赶到了。三个人一起走进令人感到悲痛的房间,回过神的管家也紧随而来,并随手关上门,以免女仆们被可怕的场面吓着。
死者仰面倒在屋子中央,四肢摊开,身上穿一件桃红色晨衣,里面是睡衣,脚穿毡拖鞋。医生跪在他旁边,把桌上的油灯拿了下来。只需一眼,医生就已明白,受害者已经没有希望了。他伤势惨重,胸前横着一件稀奇古怪的武器——一支从扳机往前被锯断了一英尺的火枪。凶手为了使枪具备更大的杀伤力,将两个扳机用铁丝缚在一起以便同时发射。显然,是近距离射击,因为全部火药都轰到脸上,整个头几乎粉碎。
这样性质严重的凶杀案突然摆在乡村警官面前,使他不知所措,没有勇气承担。“在长官没来之前,我们不要破坏现场。”他惊慌失措地凝视着尸身可怕的头颅,说道。“到目前为止,一切均保持原样,”塞西尔·巴克说道,“我发誓,你们所看到的一切和我发现时完全一样。”“这事何时发生的?”警官掏出笔记本来问道。
“当时正是十一点半,我还没有上床休息。我听到枪声时,正坐在卧室壁炉旁取暖。枪声并不很响——好像被什么捂住了似的。我急忙冲下楼来,跑到那间屋子时,前后也就半分钟。”“那时门开着吗?”“是的,门开着。可怜的道格拉斯倒在地上,桌上的蜡烛仍在燃着。”
“你谁也没看见吗?”“没有。随后,道格拉斯太太走下楼来,怕她看到这种惨象而心生恐惧,我急忙拦着她,不让她进屋,而让艾伦太太扶她上楼。艾姆斯来了,我们又重新回到那屋里。”
“可是我听说吊桥一直都没有放下来。”
“是的,吊桥是吊着的,后来是我把它放下来的。”
“那么凶手怎么可能逃走呢!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自杀的。”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不过你看!”巴克拉开窗帘,露出已经完全打开的玻璃长窗,“你再看看这个!”他把灯拿低些,照着窗台上的血迹,像一只长统靴底的印痕,“凶手逃走前曾经站在这里。”
“你认为凶手是蹬过护城河逃走的吗?”“不错!”“可是,你是在案发后半分钟就赶到屋里来的,凶手必然还在水里。”
“我毫不怀疑这点。可是当时的情况跟刚才一样,窗帘遮住了窗户,我根本就没注意这点。然后我就听到道格拉斯太太的脚步声,我就去阻止她,就把时间耽误了。”“实在太可怕了!”医生不忍目睹破碎的头颅和四周的斑斑血迹,说道,“从伯尔斯通火车撞车事件以来,我还没见过这样恐怖的场面呢。”“不过,我看,”警官说道,他那迟缓的、乡巴佬似的思路仍不能脱离大敞四开的窗户,“你说有一个人蹬过护城河逃走,这一点是讲得通的。但是值得怀疑的是,既然吊桥已经吊起来,他是怎么走进来的呢?”“啊,问题就在这里啊。”巴克说道。“吊桥是几点钟吊起来的呢?”“六点钟左右。”管家艾姆斯回答道。“我听说,”警官说道,“吊桥通常在日薄西山的时候吊起来,在这个季节,日落应该是在四点半左右,而不会是六点钟。”
“道格拉斯太太请客人们吃茶点,”艾姆斯说道,“客人们全都走后,我才亲手把吊桥吊起来。”
“如此说来,”警官说道,“我们不妨假设有人从外面进来,且是在六点钟之前进来的。他藏在屋里直到十一点以后,道格拉斯先生进来为止。”“正是这样!每天晚上道格拉斯先生都要在庄园里巡视一番。他通常都是先察看烛火是否正常然后才去上床睡觉。可是当他来到这间屋子时,那个等着他的人马上向他开枪,然后丢下火枪,越过窗子逃走了。我是这样认为的;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解释能比这更合情理的了。”
警官从死者身旁地板上发现一张卡片,上面字迹潦草地写着两个姓名开头大写字母“V.V.”,下面是数字“341”。
“这是什么?”警官举着卡片问道。巴克好奇地看着卡片。“我从未注意到这个,”巴克说道,“肯定是凶手留下来的。”
“V.V.——341。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警官不停地把名片来回翻着,就好像他的头脑在快速运转一样。“V.V.是什么?可能是人名的开头大写字母。医生,你发现了什么?”壁炉前地毯上躺着一把大号的坚固而精致的铁锤。
塞西亚·巴克指了指壁炉台上的铜头钉盒子说道:“昨天道格拉斯先生是用它来换油画的,我亲眼见他把这张画挂在上面的。”“我们最好还是让铁锤放在那儿吧,”警官茫然不解,搔着头说道,“看来只有请头脑机敏的伦敦侦探来调查这个案子了。”他举起了灯,缓缓地绕着屋子走着。“喂!”警官突然兴奋地把窗帘拉向一旁,大声说道,“窗帘是几点钟拉上的呢?”“在点起灯的时候,”管家回答道,“大概刚过四点钟。”
“我们可以确定,有人曾经藏在这里。”警官又把灯拿低了。在墙角处,有非常明显的长统靴子的泥迹。“我敢肯定,巴克先生,这就完全证实了你的推测。看来,凶手是四点钟以后、六点钟以前赶在吊桥没吊起来的时候溜进屋里,藏到窗帘后面的。他来到这间屋子,这里除了窗帘后面并无其他可藏身的地方,这一切看来十分明显。看样子,他是在盗窃室内财物的时候,被道格拉斯先生撞见,于是他就杀人灭口,然后逃之夭夭。”“我也是这样想的,”巴克说道,“不过,我说,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赶在凶手逃远之前彻底搜查一下村子呢?”
警官想了一下,说道:“早晨六点钟以前没有火车,所以他决不可能乘火车逃走。如果人们在街上看到一个两腿水淋淋的人,一定会印象深刻的。不过在我交班之前,我一定要守在这里。你们在水落石出以前,也是不能走开的。”伍德医生拿起灯,开始仔细地检查尸体。“这是什么记号?”他问道,“这会和案情有关系吗?”
死尸的右臂直到臂肘都是**在外面的。大约在前臂中间的地方,有一个奇特的褐色图形标记,圆圈内有一个三角形,灰白的皮肤映衬着痕迹突起的怪标记,显得恐怖而醒目。“这不是纹身,”伍德医生仔细察看着标记说道,“我从未见过像这样的标记。这个人为什么会有像牲口身上的烙印一样的疤痕呢?”“我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不过近十年间我曾多次看到他臂上的这个标记。”塞西尔·巴克说道。“我也看到过,”管家说道,“每当主人挽起衣袖,我就看到那个标记。我一直不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看来,这个标记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警官说,“为什么与这案子有关的每一件事都这么怪。你们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管家指着死者伸出的手,惊呼起来:“他的结婚戒指被拿走了!”他不可置信地惊叫起来。“什么?”“是的,我确定!主人左手小指上总戴着纯金结婚戒指,上面再戴着带有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现在其他两枚戒指还在,只有结婚戒指没有了。”
“他说得对。”巴克说道。“你是说他把结婚戒指戴在另一只戒指下面吗?”警官问道。
“一直都是这样!”“也就是说,凶手首先要把你说的那个天然块金戒指取下来,再取下结婚戒指,然后再把块金戒指套上去。”“应该是这样。”
这位尽忠职守的乡村警官不由得摇摇头,他说:“依我看还是找伦敦方面帮忙吧,愈快愈好。怀特·梅森是一个精明人,当地案件没有怀特·梅森是应付不了的。他马上就要到这里来协助我们了。不怕你们笑话,对于这样的案子,以我的能力是无能为力的,所以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伦敦方面能把案子调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