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黑暗
凌晨三点钟,在接到伯尔斯通警官威尔逊的紧急电报后,苏塞克斯的探长便火速乘坐轻便马车从总部赶来,差点累死一匹马。他通过清晨五点四十分的那趟火车把报告送到了苏格兰场。中午十二点钟他已在伯尔斯通车站迎候我们了。怀特·梅森先生安详文静,穿一件宽大的花呢外套,红润的脸刮得很干净,他那两条微弯却有力的腿支撑着微胖的身体,脚上带绊扣的高筒靴子使他显得更加精神。他看起来像个矮小的庄稼汉,像个退休的猎场看守人,你说他像哪种人都行,但就是不像一名刑事警官。
“麦克唐纳先生,这真是一件非同寻常的案子。”怀特·梅森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新闻界的人像苍蝇盯着面包一样注意着这件事。我希望在他们把一切弄混乱之前,把咱们的工作做完。在我的记忆中,还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案子呢。福尔摩斯先生,你一定会对某些情况感兴趣的,否则就是我弄错了。华生医生,还有你,因为在我们结束工作之前,是需要医生的意见的。除了韦斯特维尔阿姆兹旅店,已经没有其他可以住的地方了,不过据说房子还不错,也比较干净。仆人会给你们把行李送去的。先生们,随我来,好吗?”
这位苏塞克斯的侦探,显然是非常活跃而又和蔼可亲的人。十分钟后,我们就到了住所,又一个十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坐在小旅店的休息室里,开始讨论案子了。这些我已经在前面交代过了。麦克唐纳有时做些记录,福尔摩斯坐在那里,保持着吃惊和钦佩的面部表情,那专心倾听的样子就像虚心请教的学生一样。
“奇怪!”在听了案情介绍以后,福尔摩斯说,“太奇怪了!这是我碰到的最奇怪的案子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已经料到您会有这种反应,”怀特·梅森非常兴奋地说,“我们在苏塞克斯终于有了机会了。今早三四点左右我拼着老命赶来,我所了解的全部情况都告诉你了。这里根本没有我能马上做的事,因为警官威尔逊已调查得差不多了,早知道我就不这么急地赶来了。不过,对于调查结果,在经过查对研究后,我还是加了点个人的意见。”“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福尔摩斯迫不及待地问。
“在伍德医生的帮助下,我先仔细检查了铁锤,但没有发现施用暴力的痕迹。我最初猜测,或许它是道格拉斯先生自卫的武器,那样在把锤子丢到地毯上以前,就会留下痕迹,可是我一无所获。”“可是,这并不能说明什么,”警官麦克唐纳说道,“以前有过许多使用铁锤的凶杀案,铁锤上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啊。”“是的,这并不能说明铁锤与此案无关。不过若能发现一些痕迹,那是再好不过了,但事实很让我失望。接着我又检查了一下枪支,这是支大号铅弹火枪。正如警官威尔逊所说,扳机绑在一起,因此只要扣动后面一个扳机,两个枪筒就会一起发射。可以看出,不管是谁使用这一方法,必定是下定决心要置对方于死地。这支断枪不超过二英尺长,可以轻松地藏在大衣里而不被发现。枪上虽没发现制造者的全名,可是我在两支枪间的凹槽上发现了‘PEN’这三个字母。名字的其他字母被锯掉了。”
“那个‘P’是一个花体的大写字母,而‘E’和‘N’则相对小一些,对吗?”福尔摩斯问道。“非常对。”“这是宾夕法尼亚小型武器制造公司的产品,是美国一家著名的工厂。”福尔摩斯说。怀特·梅森紧盯着他,就好像一个小小的农村开业医生望着哈利街的医疗专家一样,而这个专家可以治疗世上一切的疑难杂症。
“福尔摩斯先生,你所说的对我们太有价值了。奇怪!奇怪!难道你能记住世界上所有军火制造厂的名字吗?”福尔摩斯挥挥手,不想谈这个问题。“这支枪肯定是一支美洲火枪,”怀特·梅森继续说道,“我似乎看到过记载,这种火枪在美洲某些地区使用。先不管枪管上的名字是什么,我认为凶手是一个美国人。”麦克唐纳摇了摇头说道:“老兄,你有点儿太超前了。我们根本还没有证据能证明有外人进来呢。”
“这敞开的窗户、窗台上的血迹、奇怪的名片、墙角的长统靴印及这支火枪又怎么解释呢?”“那一切都是可以伪造的。道格拉斯先生是个美国人,或者说曾长期住在美国。巴克先生也是如此。你根本就不需要找别的美国人来为你见到的美国人做阐释。”“那个管家艾姆斯……”“他可靠吗?”“他在查尔斯·辰道斯爵士那里干过十年,十分可靠。五年前道格拉斯买下这座花园时他就到这里来了。在这期间他从没见过这样一支枪。”“枪管被截断后,这支枪已经非常便于隐藏了,任何箱子都装得下。他如何肯定没见过这样的枪呢?”“可是,不管怎样,我确信他没有说谎话。”那个天生固执的苏格兰人摇了摇头。
“我还是不相信有外人到房子里来过。希望你再考虑一下,”麦克唐纳的阿伯丁口音变得更重了,那是他辩论处于下风的标志,“假设这支枪是由一个外人从外面带来的,并且他做了一连串的怪事。请你想想,你这种假设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这完全不合逻辑。福尔摩斯先生,请你根据所听到的一切来做个公正的判断吧。”
“好的,麦克,谈谈你的想法吧。”福尔摩斯以一种非常公平的口气说。
“戒指和卡片足以证明凶手——如果他存在的话——不是盗窃,而是出于私怨而有预谋的凶杀。好,有一个人偷偷进入屋中,想要进行谋杀。如果他不是很愚蠢的话,他应懂得房子周围有护城河,要逃跑是很难的。什么样的武器最适合呢?无疑是世界上声音最小的武器。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大功告成之后,迅速跳出窗户,顺利蹬过护城河,在无人发现的情况下逃跑。这是合乎常理的,可是他明知枪声把全庄园的人都吸引到出事地点,他多半也跑不掉了,难道这合乎逻辑吗?福尔摩斯先生,你相信吗?”“好,你的理由十分充分,”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道,“证据确是不够充足。怀特·梅森先生,请问,你当时是否马上到护城河对岸调查有没有人蹚水上岸的痕迹?”“福尔摩斯先生,没有什么发现。但对面是石岸,很难留下什么痕迹。”“一点足迹或手印也没有吗?”“是的。”“哈!怀特·梅森先生,你不认为我们应马上到庄园去吗?在那里我们会得到启示的。”
“福尔摩斯先生,本应该是这样的,可我总认为应该在去以前让你全部了解清楚。我想,要是有什么触犯了你……”怀特·梅森犹豫不定地看着这位同行说。“我以前和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办过案子,”警官麦克唐纳说道,“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福尔摩斯微笑着回答:“我只是按我个人的理解去做。我办案的初衷,只是为了协助警方伸张正义。我从不想争些什么,但除非他们先不与我合作,否则我一定会尽力合作的。同时,怀特·梅森先生,我要自始至终享有一种权利,那就是我不希望有别人干涉我办案的思路,我会在我认为适当的时间交出我的成果。”
“我们十分荣幸你能加入到我们中间。我们一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怀特·梅森热诚地说,“华生医生,请跟我来。你知道,我们都希望在您的书里能找到自己的名字呢。”
我们行走在古雅的乡村街道上,大街两侧有一行截梢的榆树。远处是一对年代久远的石柱,那是过去伯尔斯通两个后脚立起的石狮,但已被岁月侵蚀得斑驳变色,布满青苔,原有的东西已不复原形。顺着弯曲的车道往前走不远,四周全是草地和栎树,只有在英国农村才能看到这种景致。然后是一个急转弯,眼前出现了一片建于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古别墅,这些长长的低矮的建筑物的砖都已成了暗褐色。还有一个旧式的花园,两旁的紫杉树修剪得整整齐齐。我们走到庄园附近就看到了一座木吊桥和如玉带般优美宽阔的护城河,一平如镜的河水在冬日阳光的照射下发出水银般晶亮的光芒。
时光如梭,这座古老的庄园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它是几百年来人事变幻、沧桑离分的有力见证。奇妙的是,现在从这些历史悠久的墙上似乎会看出犯罪的先兆。那些怪异高耸的屋顶以及奇怪的突出的山墙,似乎是所有阴谋的掩护所。那些阴森的窗户和前面一片暗淡的颜色及水流冲刷的景象,这一切都为惨案的发生渲染了恰如其分的氛围。
“就是吊桥右边那一扇窗户,如昨晚发现时一样地开着。”怀特·梅森指着说道。“这扇窗户要想钻一个人过去可够困难的啊。”“也许这个人不胖。这是显而易见的,福尔摩斯先生。你和我就完全可以挤进去。”福尔摩斯走到护城河,望着对面。然后他又检查了突出的石岸及后面的草地。“福尔摩斯先生,我已仔细看过了,”怀特·梅森说道,“可这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有人曾经上过岸的痕迹。再说,他怎么会粗心地留下痕迹呢?”“是啊,他不会那么笨的。护城河水总是这样浑浊吗?”“一般是这种颜色。因为河水流下来的时候,总是夹杂着泥沙的。”“河水有多深?”“岸边大约两英尺左右,中间有三英尺深。”
“看来,这个人在蹚过护城河时是不会被淹死了。”“不会的,就是小孩也不会淹死的。”我们走过吊桥,管家艾姆斯把我们迎了进去,他看起来是一个骨瘦如柴而又脾气古怪的人。这个可怜的老人因惊吓而浑身微颤,瘦削的面孔毫无血色。乡村警官威尔逊是个身体魁伟、面容凝重和心情抑郁的人,仍然守在现场屋中。医生已经离开了。
“威尔逊警官,有什么新发现吗?”怀特·梅森问道。“没有,先生。”“好,你已经很辛苦了,请你先回去休息。如有需要,我们会派人去请你的。管家最好等在门外,让他通知塞西尔·巴克先生、道格拉斯太太和女管家,我们有些疑问需要他们帮助解答。先生们,现在请先听听我的看法,然后你们再发表自己的见解。”
这个乡村里的专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个真才实干的人,同时拥有冷静缜密的头脑和丰富的经验。凭这些,他在本行事业里,应当是很有发展的。福尔摩斯听得十分地专注,没有一丝不耐烦或轻蔑的表情。“第一个问题,就是这案子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先生们,是不是?如果是自杀,那么我们一定会想到,这个人先把结婚戒指摘下藏起来,然后穿着睡衣,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上踩上泥印,造成一种有人在这里等候他的假象,再打开窗户,把血迹弄到……”“我们根本不会这样想的。”麦克唐纳说道。“所以这一定是他杀,而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的就是,凶手是外来人呢,还是庄园里面的人?”
“好,让我们听听你的看法。”“很难确定是哪种可能,但必是其中之一。我们先假定是庄园里的一个或几个人作的案。夜虽然很深了,但人们还没休息的时候,他们在这里抓到了死者,然后用这种十分古怪而且声音最大的武器去作案,搞得尽人皆知,而武器又是从来都没有在庄园内出现的。这理由看来很难成立,对吗?”“是啊,不该这样。”“这里的人都说,在听到枪声后的一分钟内,住宅里所有的人都奔跑而至。虽然塞西尔·巴克先生自称是第一个赶到的,但艾姆斯和所有的仆人也都到了。难道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罪犯竟能做出在墙角留脚印、打开窗户、在窗台上留血迹、从死者手指上取结婚戒指等等那许多事么?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你分析得很在理,我倒与你的看法相近。”福尔摩斯说道。“好,那么,我们再分析假设是外人作的案。可是仍存在许多问题。不过,还是存在一定的可能性的。这个人是在四点半到六点钟之间进入庄园的,也就是说,在吊桥吊起的这段时间里。曾经来过一些客人,房门是打开的,所以这个人很顺利地溜了进来。这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只是一般的盗窃犯,二是他和道格拉斯先生之间有一些私人恩怨。既然道格拉斯先生大半辈子都住在美洲,而这支猎枪又像是一种美国武器,那么,看来后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他第一眼看到这间屋子时,就毫不犹豫地溜了进去。他藏在窗帘后面直到夜晚十一点以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进到屋里。据道格拉斯太太说,两人分开没有几分钟,枪声就传来了。所以即使真的有过谈话,时间也很短。”“那支蜡烛就是证据。”福尔摩斯说道。
“不错,蜡烛只燃了不到半英寸。可见是道格拉斯先生把蜡烛放到桌上后才遇害的。否则,蜡烛一定会掉在地上。这说明在他刚走进屋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到这里后,把灯点上,熄灭了蜡烛。”
“这一点十分清楚。”
“好,现在我们不妨依此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来,放下蜡烛。一个人手拿着枪从窗帘后面走出来向他要那只结婚戒指——鬼才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肯定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把戒指给他了。然后两人展开了一场搏斗,进而凶手以如此凶残可怕的方式开枪打死了道格拉斯先生。其间,道格拉斯可能拿起过后来我们在地上找到的那只铁锤。事后,凶手丢下枪,可能在不经意间滑落了这张写着‘V.V.341’的奇怪的卡片,然后从这扇窗户逃了出去,并在塞西尔·巴克先生发现之前,蹚过护城河逃跑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认为这样说怎样?”“你说得非常有趣,只是可信度低了些。”
“老兄,这简直是信口胡说,没有比这更离谱的了。”麦克唐纳大声喊道,“不管是谁杀害了道格拉斯,我都可以清楚地证明,他不是用这种办法作的案。他为什么选择一条轻易会被切断的退路?又为什么在希望人不知鬼不觉地逃跑的心理下,还选择用响声很大的火枪作案?喂,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说怀特·梅森先生的推论可信度低了些,那你就应该指点指点我们。”
在漫长的讨论过程里,福尔摩斯只是静静地坐着,一语不发,但没错过他们说的每一个字,那双敏锐的眼睛也不时地四处打量。
“麦克先生,我想再找些线索,然后再进行推论,”福尔摩斯跪在死尸旁边,说道,“哎呀!这伤处确实吓人啊。能不能请管家进来一下。……艾姆斯,我听说你常看到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的一个奇怪的标记,是一个圆圈套着三角形的烙印,是吗?”
“先生,我常常看到。”“你从未听人说起它所代表的意义吗?”“我并没有印象,先生。”“这是用火热的铁烙上去的,这一定会承受巨大的痛苦。艾姆斯,我发现道格拉斯先生下巴上贴着一小块药膏。在他生前,你注意到了吗?”“是的,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脸时刮破的。“‘他经常刮破脸吗?”“先生,几乎没有过。”福尔摩斯说道:“这一定是有原因的!当然,并不排除巧合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内心紧张,可能他已经预感到要发生危险了。艾姆斯,昨天你发现主人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先生,我总感到他十分地激动,而且,有点坐立不安。”“哈!看来这并不是一场意料之外的谋杀。我已经看到一线曙光了,是吗?亲爱的亚力克,或许你还有什么疑问?”“没有,福尔摩斯先生,你不愧是个经验丰富的人。”“好,下面就是这张古怪的卡片了。这是一张粗纸硬卡片。你们庄园里有这样的卡片吗?”“我想没有。”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从每一个墨水瓶里蘸些墨水洒到吸墨纸上。
“这张卡片不是在这里写的,”福尔摩斯说道,“这里的墨水都是黑色的,而那张卡片上的字却稍微带些紫色,而且是用笔尖较粗的笔写的,而这里的笔尖都是细的。我认为,这张卡片是事先写好后带进来的。艾姆斯,你明白这上面写的是什么吗?”“对不起,先生,我一点都不明白。”“麦克先生,你的看法呢?”“我认为这和死者前臂上的标记有类似的意义,可能是某个秘密集团的名称。”“我也是这样想的。”怀特·梅森说道。
“好,我们暂时当它是一个合理的假设。由此出发,试试看我们能解决多少疑点。那个团体派来的人设法溜进庄园,趁道格拉斯先生不备开枪轰碎了他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逃跑了。他之所以在死者身旁留下这张卡片,只是为了在此案见报后,他的同伙能清楚地知道仇已经报了。也就是说,卡片只是一个标记。这些事情都是连贯的。可是,有的是武器,他为什么仅选择了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那丢失的戒指又该怎么解释呢?”
“对呀。”
“现在已经两点多了,为什么凶手还逍遥法外呢?一定是天亮以后,所有的警察都把目标定在一个浑身湿透的外来人的身上。”“福尔摩斯先生,是这样。”“看来他们已经错过他了。因为如果他在附近有个藏身之处,或者早已准备好一套干爽的衣服,他是不会被注意到的。”福尔摩斯走到窗边,用放大镜察看窗台上的血迹,说道,“很显然这是一个鞋印,很宽——也许是八字脚。真怪呀,不管是谁看了这个脚印,都会说这双鞋的鞋底式样不错。可是,当然了,很不清楚。旁边这桌子底下是什么呢?”“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说道。“哑铃?怎么只有一个?另外那个哑铃在哪儿?”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本来就只有一只,这东西我好长时间未看到了。”“一只哑铃……”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着,可是没等他说完就响起了一阵急剧的敲门声。一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精明能干、脸刮得十分干净的人出现在门口。我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就是我听人说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傲慢的疑问目光迅速看了大家一眼。“对不起,打扰你们了,”巴克说道,“不过,我想诸位应该会对最新的情况感兴趣的。”“凶手落网了吗?”“没有这么容易。但是那家伙在慌乱中扔下了他的自行车,幸运的是我们发现了它。请随我来,就在大厅外一百码的地方。”
几个仆人和几个闲人正站在马车道上查看那辆自行车,车子是在常青树丛里被发现的,显然是被人藏起来的。这是一辆拉奇·威特伏兹牌的自行车,已经十分破旧了。从沾满泥浆的车身来看,似乎长途跋涉过。车座后面的工具袋里只有扳子和油壶,却没有任何关于车主的线索。
“如果这些东西都曾被登记、编号,对警方就会有很大帮助,”警官说道,“能找到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已经很庆幸了。至少,我们对他不再是一无所知——起码我们可以查到他是从哪儿来的。奇怪的是凶手为什么要弃车逃跑呢?毕竟骑车要比跑步快得多。福尔摩斯先生,案子似乎还没有什么进展。”“真的是这样吗?”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