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什么?”
“他说,供词不是他最先写的。他只是誊清。”
沈令仪目光一凝。
崔景衡继续道:“最早的罪名草拟,在内库。先定罪,再补证,再由中书和门下省改成能入档的供词。卢怀谨负责把它誊成一份看起来像州狱审出来的文书。”
“时间?”
“腊月初二。”
沈令仪指尖一紧。
腊月初二。
沈府是腊月初六夜里被围。
父亲死讯,是腊月初八传出。
也就是说,沈确还在沈府时,他的罪已经写好了。
崔景衡低声道:“卢怀谨说,罪名早拟,供词早入,州狱只是补一场戏。”
沈令仪缓缓打开皮筒。
里面卷着几页烧焦边角的纸。
最上面一页,抬头写着:
【江宁沈氏逆案拟罪初稿】
不是供词。
是拟罪。
沈令仪的呼吸微微停住。
她继续往下看。
【沈确借商路结交北庭,私转军粮,匿税欺君,藏银不缴,疑以北庭胡商为引,输财外境。】
下面列着几项罪名。
每一项后头,都有空白处。
空白处原本该填证据。
可初稿上,证据未填,罪名已定。
沈令仪一页页翻下去。
第二页写着:
【可从沈氏账房搜出北庭来往账册。】
旁边朱笔批注:
【若账房无此账,可由州府另补。】
沈令仪手指骤冷。
证据可以补。
罪名却已经定了。
第三页写着:
【可于沈令仪房中搜出香匣。匣中或藏密账,若不便公开,可改称北庭密信。】
香匣。
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香匣。
甚至连若不便公开,可改称北庭密信都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