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销售计划的立案
销售经理需依据第五条规定,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议制订销售计划。
第十六条定期计划表
销售计划案中需定期立案者包括:半年度的订货受理及销售额计划表,各月份销售额计划表、半年度的进款计划表及各月份的进款计划表。
1。半年度订货受理计划及销售额计划表须于每年的×月及×月,依月份及品项种类记载下一年度的订货受理及销售额的预估。
2。月份长期销售额计划表内容依照出货月份、产品种类,记载每6个月期间的销售预定额。
3。半年度收款计划表须于每年的×月及×月,依照月份、客户记人下年度的进款预定额编制。
4。各月份进款计划表须于每月初将各销售科及各户别的当月进款预估额记人表中。
第十七条资料的提出
店长、出差所科长及销售科长应将上述各项计划的资料及计划表提供给销售主管。
第十八条资料的调查分析
销售部为制定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计划,应收集过去的销售实绩、市场动向及其他资料,进行调查与分析。
第十九条举行会议
销售部经理应定期召集相关的负责人员,举行年度订货受理会议、月份销售会议及每月收款会议,讨论和策立销售计划。
1。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于每年的×月及×月上旬召开,会议目的在于审议下年度的订货受理计划的方案。
2。月份销售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审议销售计划的妥当性。
3。每月送款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策立每月的收款计划并进行审议。
第二十条预估生产的处理
依据销售计划,如有必要进行预估生产的准备时,销售经理室须发出生产准备委托书,经由销售经理的裁决后,送交技术经理。
第二十一条情报的获得、报告
销售科长必须依照规定的要领,不断地掌握市场动向、其他同业公司的估价状况及自己的订单接获情况,适时地通过直接的上司向销售经理报告。
第二十二条信用调查
销售科必须不断努力掌握顾客的信用状况,尤其是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应特别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事项应请示销售经理裁决而后行事。
第二十三条收集、齐备各项资料
销售经理室必须不断收集产品价格表、库存品一览表及其他估价、受理订货时的必要资料,设法使其完备,帮助销售科的销售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估价
估价分为标准产品的估价与特定产品的估价两种:
1。标准产品的估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列出本公司的标准规格的商品的估价。
2。特定商品的估价是指产品价格中未列出价格或标准规格品以外的商品的估价。
第二十五条标准品估价的裁决基准
标准产品的估价以下列规定为裁决基准:
1。每件百万元以上的估价由董事长裁决。
2。每件十万元以上的估价由销售部经理或代理者裁决。
3。每件未满十万元的估价则由销售科长裁决。但第二项以下,不论其金额多寡,凡价格与产品价格表所示有显著异常或交易条件特殊者,都应请示上级裁决后才能行事。
第二十六条特定产品估价的裁决基准
特定产品的估价以下列规定为裁决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