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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眠夜(第1页)

凌晨三点,高途醒了。

不是沈文琅身体里那个“每天四点醒一次”的生物钟——那是沈文琅的节律。是他自己的。高途的身体在凌晨三点把他叫醒了。他睁开眼睛,客房的遮光窗帘把夜色裹得严严实实,一丝光都没有。但他的身体知道现在是凌晨三点。过去三年里每一个发热期的第一天,他都会在这个时间醒来。

体温比睡前高了一点。不多,大概三十七度出头,像体内有一盏被调低了亮度的灯,不烫,但持续地散发着温吞的热。他侧过头,床头柜上那盏橘色台灯开着最低档,光晕像一小团琥珀,把床头柜上的东西照出模糊的轮廓——一杯水,一板抑制剂,一支自动注射笔。沈文琅在他睡前把这些东西摆成了等间距的一条直线。

他坐起来,沈文琅的身体在黑暗中发出细微的窸窣声。Alpha的骨骼比他自己的重,翻身时床垫陷下去的幅度也更深。他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是温的,不知道沈文琅什么时候换过。

然后他听见了声音。

不是从隔壁主卧传来的。是从走廊尽头,楼梯方向。很轻,像赤脚踩在木地板上的声响,一下,停很久,再一下。高途放下水杯,掀开被子,赤脚踩在地板上。沈文琅的脚掌比他自己的大,踩在胡桃木地板上的触感更稳,脚趾本能地抓住地面,像Alpha的身体在任何时候都在确认自己的立足之处。

他推开门。走廊里的夜灯亮着,暖黄色的光沿着踢脚线蔓延开,像一条浅浅的河流。声音从楼梯口传来。高途走过去,站在楼梯顶端往下看。

沈文琅坐在楼梯上。

高途的身体穿着一件过于宽大的白色T恤——是沈文琅的旧T恤,领口洗得微微松垮,袖口卷了两道,露出一截纤细的手腕。他赤着脚,脚趾踩在楼梯踏板上,脚踝在夜灯下显出很淡的青色血管轮廓。手里端着那只鹅黄色的马克杯。高途的那只。三年前被他说“颜色不好看”之后,高途就再也没用过,收在出租屋厨房橱柜最里面。沈文琅把它带到了檀宫。

杯子里冒着热气。凌晨三点,他泡了一杯热可可。

“睡不着?”高途走下去,在他旁边坐下来。楼梯踏板刚好容得下两个人并排坐着,肩膀挨着肩膀。沈文琅的身体坐下去的时候,胡桃木台阶发出一声很轻的吱呀。

“你的身体睡了。我的灵魂醒着。”沈文琅说。高途的声音在凌晨三点带着一种他没听过的沙哑,像砂纸轻轻擦过木头表面。

高途看着那只鹅黄色的马克杯。热可可的表面浮着一层细密的奶泡,在夜灯下泛着浅金色的光。“这只杯子,你什么时候带过来的。”

“搬进来第一天。在你的行李箱夹层里。和那本日记放在一起。”

“你怎么知道它在那里。”

沈文琅的手指在杯壁上轻轻转了一圈。“因为你说过,你把我所有的事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想,你记得我的事,那你自己的事,你藏在哪里。”

高途没有说话。楼梯间的窗户开得很高,月光从那里照进来,落在地板上,像一小块被切割成菱形的银白色糖片。

“这只杯子,”沈文琅说,“你买它的那天,是入职HS第一个月的发薪日。日记第八十一页写的。你在商场里看了它很久,最后买了。第二天带到公司,泡了第一杯咖啡。我路过你的工位,说这个颜色不好看。你把它收进抽屉,再也没有用过。”

高途的手指在膝盖上蜷起来。

“你日记里写:沈总说颜色不好看。明天换一个白色的。你写了这句话,然后在旁边画了一个很小的笑脸。不是画给你的。是画给我的。你连日记里都在假装没关系。”

高途把脸转向楼梯间的窗户。月光落在他脸上,沈文琅的脸在银白色的光里显出很深的轮廓。喉结在领口上方投下一小片阴影。“你后来怎么知道那是笑脸。你没有看过我的日记。”

“我看了。”

“你只看了第六十七页和扉页。”

沈文琅沉默了一会儿。热可可的热气在他面前升起来,模糊了他的脸。“你睡着之后,我看了全部。”

高途转回头。自己的脸在热可可的蒸汽后面,表情看不真切,但眼睛里的光是醒着的。凌晨三点,浅褐色的眼瞳被月光和夜灯同时照着,变成一种介于金色和琥珀色之间的颜色。

“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二百一十七次我的名字。每一页我都看了。”沈文琅说,“你在第九十五页写,沈总今天夸我开车稳。这是第二次夸我。两次加起来一共十一个字。你在旁边画了一个正字的第一笔。正字。你在数我夸你的次数。像一个小孩攒糖纸。”

高途的手指在膝盖上收紧了。

“但你没有写完那个正字。只有一笔。因为之后我再也没有夸过你。”

“你夸过。”高途的声音很轻,“你说我穿那件深蓝色衬衫好看。在试衣间里。但那已经不是日记里的事了。日记只写到互换那天。”

沈文琅把马克杯放在膝盖上,双手捧着,鹅黄色的杯壁贴着他的掌心。“你十九岁签手术同意书那天,写的日记。你写:今天我签了字。户主。十九岁。你在这三个词下面画了三条横线。很用力。纸的背面都能摸到凹痕。”

高途没有说话。

“你二十岁复学,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没有人认识你。你写:同学。很久没有人叫我同学了。”

“你二十六岁,车祸那天。你写的最后一页日记:他叫我的名字。不是高秘书。是高途。”

沈文琅的声音在凌晨三点的楼梯间里,轻得像月光落在台阶上。“我看了你七年的日记。从十九岁到二十六岁。你在那些纸页上藏了二百一十七个我,每一个我都不知道。你把它们藏在行李箱夹层里,和弹珠、硬币、抑制剂放在一起。像一个小孩子,把最珍贵的东西藏在床底下,怕被人发现,又怕永远没有人发现。”

高途低下头。沈文琅的手搁在膝盖上,左手石膏在月光下泛着干燥的白。他的目光落在石膏上那道细小的划痕上。他想起高三那年冬天,七中的操场上,他隔着煤渣跑道看了沈文琅十分钟。雪落了他一头。他没有拍掉。因为那是他第一次离沈文琅那么近。近到能看见他翻书时手指在页角留下的指甲印。

“你看了我七年的日记。”他说。

“嗯。”

“那你也看到了,我在第一百零三页写的。今天发了工资。给妈妈转了一半,交房租,买抑制剂。剩下的钱够买一件新衬衫。路过商场橱窗的时候站了一会儿,没进去。”

沈文琅的手指在杯壁上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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